選礦廢水

選礦廢水

選礦廢水包括選礦工藝排水、尾礦池溢流水和礦場排水。選礦工藝排水一般是與尾礦漿一起輸送到尾礦池,統稱為尾礦水;因此選礦廢水處理也稱為尾礦水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選礦廢水
  • 組成:工藝排水、尾礦池流水和礦場排水
  • 有害物質: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藥劑
  • 浮選藥劑:捕集劑、抑制劑等
選礦廢水分類,危害,減輕危害措施,未達標處理,

選礦廢水分類

1、碎礦過程中濕法除塵的排水,碎礦及篩分車間、皮帶走廊和礦石轉運站的地面沖洗水:這類水主要含原礦粉末狀的懸浮物,一般可經沉澱後即可排放,沉澱物可進入選礦系統回收其中的有用礦物。
2、洗礦廢水:含大量懸浮物、通常經沉澱後澄清水回用於洗礦,沉澱物根據其成分進入選礦系統後排入尾礦系統。有時洗礦廢水呈酸性並含有重金屬離子,則需作進一步處理,其廢水性質與礦山酸性廢水相似,因而處理方法也相同
3、冷卻水:碎、磨礦設備油冷卻器的冷卻水和真空泵排水,這類廢水只是水溫較高,往往被直接外排或直接回用於選礦。
4、石灰乳及藥劑製備車間沖洗地面和設備的廢水:這類廢水主要含石灰或選礦藥劑,應首先考慮回用於石灰乳或藥劑製備,或進入尾礦系統與尾礦水一併處理。
5、選礦廢水。包括選礦廠排出的尾礦液、精礦濃密地溢流水、精礦脫水車間過濾機的濾液、主廠房沖洗地面和設備的廢水,有時還有中礦濃密溢流水和選礦過程中脫藥排水等:這是選廠廢水的主要來源,其有害成分基本相同,尾礦液更含有大量的懸浮物。
針對選礦廢水中的污染物,可以採用的處理單元分別如下:
懸浮物:主要採用預沉澱、混凝/沉澱法。
酸鹼性廢水:廢水相互中和法、尾礦鹼度中和酸性。
重金屬離子:調節原水pH值共沉澱或浮選技術、硫化物沉澱、石灰-絮凝沉澱、吸附技術(包括生物吸附)、螯合樹脂法、離子交換法、人工濕地技術。
黃藥、黑藥:鐵鹽混凝/沉澱法、漂白粉氧化、Fenton氧化降解法、人工濕地技術。
氰化物:自然淨化法、次氯酸鹽/液氯氧化、過氧化氫氧化法、鐵絡合物結合法、難溶鹽沉澱法、酸化-揮發再中和法、硫酸鋅-硫酸法、二氧化硫空氣氧化法、電解氧化化法、臭氧氧化法、離子交換法、生物降解法、人工濕地。
硫化物:與含重金屬廢水互相沉澱、吹脫法、空氣氧化法、化學沉澱法、化學氧化法、生化氧化法。
化學耗氧物:混凝/沉澱、生物降解、高級氧化、吸附法。

危害

選礦廢水不經處理排放或流失會嚴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危害水產和植物,淤塞河流、湖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三井金屬礦業公司神岡鉛鋅礦選礦廢水和冶煉廠鎘車間廢水排入神通川,水體和農作物受到污染,當地居民由於長期食用受鎘污染的水和稻米,1951~1968年有200多人患鎘中毒症,稱痛痛病。中國的有色金屬礦山大多分布在長江以南,選礦廢水的排放對河流、湖泊水源和農業、漁業生產造成很大威脅。有的河流、湖泊被尾礦淤積,浮選劑臭氣四溢,使魚類受污染而不能食用,漁業減產。

減輕危害措施

尾礦池是大容積的沉澱-貯存池,可以利用地形設定在峪谷、坡地、河灘或平地上,以堤壩圍築而成。池內設定排水井和排水管,或沿邊緣開設排水溝,尾礦水在池內澄清淨化後溢流排出。尾礦水中的懸浮物沉澱在池底部貯存。廢水在池內至少停留一晝夜。此法可有效地去除廢水中的懸浮物,重金屬和浮選藥劑含量也有所降低。停留時間愈長,處理效果愈好。尾礦池溢流水可循環使用。重選、磁選和單一金屬礦的簡單浮選,對水質要求不高,水循環利用率可達80%,或完全不排水。當尾礦顆粒極細以及部分呈膠體狀態,可向尾礦水中投加混凝劑以加速澄清過程和提高處理效果。如在尾礦水中投加石灰,可去除60~70%的黃藥和黑藥。

未達標處理

尾礦池上清液如達不到排放標準時,應作進一步處理。
常採用的處理方法有:
①去除重金屬可採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燒白雲石吸附法。去除 1毫克銅需石灰0.81毫克,1毫克鎳需石灰0.88毫克,pH要求控制在8.5以上。用粒度小於 0.1毫米的焙燒白雲石吸附可去除銅、鉛離子。去除1毫克銅需白雲石25毫克,1毫克鉛需白雲石2.5毫克。
②去除浮選劑用礦石吸附法,採用鉛鋅礦石可吸附有機浮選劑,去除1毫克有機浮選劑需鉛鋅礦石200毫克。用活性炭吸附法處理更為有效,但價格昂貴。
③含氰廢水主要採用化學氧化法,如漂白粉氧化法;也可用硫酸亞鐵石灰法和鉛鋅礦石法除氰,每克氰加200克礦石,可去除簡單氰化物約90%,或複合氰化物約70%。高濃度含氰廢水可以回收氰化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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