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2008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年審通告

根據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8號)、《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8]18號)及省政府第18號令等精神,遵義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決定對全市2008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進行年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2008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年審通告
  • 負責單位:遵義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
  • 時間:二00九年三月十一日
  • 檔案類型:行政通知
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審對象:全市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中央、省屬駐遵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含私人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
二、年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09年3月12日至5月29日。
2、地點:市直單位和納稅關係在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的企事業單位,在市殘聯年審;各縣(區、市)所屬單位按納稅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縣(區、市)殘聯年審。
三、年審需提交的材料:
1、《貴州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
2、在崗殘疾職工《殘疾人證》原件;
3、單位與殘疾職工簽訂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鑑定的勞動契約(契約期1年以上),為殘疾職工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費依據,單位編制本或人員勞動關係;
4、2008年6月份、12月份工資報表等材料。
四、其他
1、逾期未參加年審的單位,則按未安排殘疾人就業認定,依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計算應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數額,並交代收部門依法徵收。
2、未領取《貴州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的單位,於2009年3月20日前到所屬地殘聯領取。
3、市殘聯聯繫人:易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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