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關於加快建築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遵義市關於加快建築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快建築業改革發展步伐,破解當前建築業發展面臨的企業規模小、科技創新能力不強、信息化建設滯後、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全面提升建築業整體素質和競爭力而制定的意見。

關於加快建築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建築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在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城鄉建設、增加勞動就業、帶動關聯產業發展、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建築業改革發展步伐,破解當前建築業發展面臨的企業規模小、科技創新能力不強、信息化建設滯後、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全面提升我市建築業整體素質和競爭力,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築業發展的意見》(黔府發[2014]15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快建築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發展目標,充分發揮建築業支柱產業作用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市委四屆四次全會精神,以市場為導向,最佳化管理服務,加快建築業轉型升級步伐,構建以總承包企業為龍頭、以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為依託、比例合理的建築業結構體系,努力實現建築業“總包強、專業精、主業突出、富有競爭力”的目標,形成建築業集團化發展、加速發展、科學發展的態勢,進一步做大做強產業,逐步提升綜合競爭力,努力提高建築業在地區生產總值中占比,促進建築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
產業發展目標。開展建築業總產值和增加值倍增行動,到2017年底,建築業總產值、增加值在現有基礎上翻一番以上,分別達到400億元、200億元以上。
企業培育目標。目前我市有建築業總承包企業一級6家(含中央、省屬企業),二級49家,三級52家,勞務企業49家。到2017年底,全市建築業總承包二級資質企業達到180家以上,建築業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達到200家以上,建築勞務企業達到200家以上,在全省確定的100家重點扶持企業中達到15家以上;培育建築業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1~2家;新增建築業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3~4家。
人才培養目標。到2017年底,建築行業新增註冊建造師700人以上,培養1500名傳統建築工匠、150名優秀建築業項目經理、15名優秀建築企業家。每年至少有1500名建築農民工通過培訓取得建築行業技能崗位證,全面提升我市建築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
示範帶動目標。為實現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完成建築業總產值同比增長速度,建築業對地方稅收的貢獻率等工作目標,將遵義縣、桐梓縣、綏陽縣三縣確定為建築業發展示範縣;54個示範小城鎮作為建築業發展示範鎮。通過示範引領,推動我市建築業快速健康發展。
二、推動轉型升級,提升建築業企業競爭力
(三)完善建築業現代產業體系。積極培育以總承包為龍頭、專業承包為依託、勞務分包為基礎的承包商體系,培育勘察、設計、監理等企業組成的工程諮詢服務體系,形成大中小企業、綜合型和專業型企業相互依存、協調發展的建築業產業體系。打破行業界限,鼓勵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向交通、電力、水利、鐵路等國家重點投資方向和專業領域拓展,企業申報資質時,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應予以積極支持。鼓勵設計、施工企業採取多種方式,拓展企業功能,發展成集設計、諮詢、施工管理於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鼓勵施工企業向上下游產業拓展業務範圍,形成建築業與建材業、建築業與房地產業良性互動、相互促進的良好局面。
(四)支持鼓勵企業實施資質轉型提升。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建築業企業改制,針對集體建築業企業改制成本難籌措、身份難置換等問題,各縣(市、區)應給予大力支持,逐步減持或退出國有資本。鼓勵和扶持建築業龍頭企業和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提升資質等級、增項專業類別、擴大承包範圍,使企業形成“金字塔”狀,全面拓展,做精一業的格局,不斷拓展施工領域,增強企業競爭力,以達到做大做強的目標,為全市建築業企業發展真正起到示範和帶頭作用。按照建築業市場需求的客觀要求,切實改變我市建築業企業格局,鼓勵二級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分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承包企業,引導和支持三級總承包企業向專業化、技術型專業承包方向轉型發展。加快培育一批發展潛力大、技術裝備先進、市場急需的橋樑、水利、信息產業、環保、消防、建築智慧型化、鋼結構、園林綠化、市政管網等基礎設施領域專業承包企業。支持鼓勵在我市有在建項目的市外建築業企業到我市註冊設立獨立法人分支機構,對企業落戶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問題採取“一事一議”辦法給予解決。啟動施工總承包向工程總承包轉變工作,啟動2~3家市內二級施工總承包企業向工程總承包轉變,以政府工程項目為試點,條件成熟後將工程總承包向全市在建工程項目推廣。提升我市建築業產業整體水平。
(五)做大做活中小型建築業企業。探索實行層級競爭政策。制定“分灶吃飯”政策,不支持特、一級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接二級(含二級)以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擔且單項造價1000萬以下工程,最大限度遏制無序競爭,給中小建築業企業提供發展空間。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通過聯合、重組、兼併的方式提高企業資質等級,做大規模,做大產值,為產業規模可持續發展和良好市場競爭創造空間。鼓勵支持本地建築企業拓寬市外、省外市場,積極倡導本市企業與省內外大企業開展工程分包和勞務協作,對“走出去”的企業在資質升級、評優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各類社會經濟組織和個人組建中小型建築業企業,鼓勵裝飾裝修從業人員組建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對本市有實力、信譽高的室內裝飾裝修企業申請建築裝飾裝修專業承包企業給予政策支持。大力推進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許可權下放,將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勞務分包序列資質及相應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許可權依法下放由各縣(市)審批,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部門和設計施工一體化、鋼結構專業承包、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以及國務院、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企業的建築業企業資質除外。任何建設單位不得以提高資質要求設定規定外的約束條件等方式限制本市建築業相關企業參與投標,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可直接承擔註冊地所在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規模限額以下的項目。支持採用擔保函作為建築業企業保證金,鼓勵採用保險方式替代質量保證金,除依法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保修)金、建設工程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外,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形式的保證金或費用。各類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及時返還。註冊在我市的建築企業連續兩年未發生民工工資糾紛的,企業以承諾函承諾的形式可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六)積極發展勞務分包企業。利用現有工程項目,積極培訓農民工,使之成為具備一定資格的勞動技術人員。引導建築勞務技工自覺組成互助體並成立勞務承包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就技術工人資格認證和勞務作業資質申辦程式依法予以簡化,提供優質高效服務。鼓勵總承包企業使用本地勞務隊伍,鼓勵大中型建築業企業在各縣(市、區)設立勞務基地。勞動力資源豐富的縣(市、區),要主動與建築用工需求較多的地區做好對接,把建築勞務輸出作為發展縣域經濟的重要途徑。引導中小型建築業企業與市內大型建築業企業開展工程分包和勞務協作。規範建築勞務用工,實行勞務隊伍成建制、基地化管理。建築勞務企業可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可直接承擔註冊地所在鎮(鄉)三層以下(含三層)房屋建築工程,投資200萬元以下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六項行動計畫等建設項目。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進行分包或勞務分包,按全部工程款扣除分包工程承包額後的餘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七)激勵建築業企業創優奪杯。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優秀建築業企業和企業家評選活動,由市政府命名“建築業龍頭企業”、“建築業骨幹企業”、“資源節約型企業”和“建築業優秀企業家”,對建築業優秀企業家、項目經理優先推薦授予勞動模範稱號,在資質晉升、信貸融資、科技創新、人才引進、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引導企業樹立質量管理品牌意識,打造精品工程。鼓勵建築業企業爭創國優、省優、市優工程,創建安全文明樣板工地,對獲得國家及省市優質工程獎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由市人民政府定期予以表彰。除特殊工程外,對優秀項目經理和優質工程項目負責人允許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承接2個工程項目。
三、加大培育引進力度,打造建築業人才高地
(八)強化建築業人才支撐。要多渠道、多層次、多方式引進和培養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企業家、項目經理、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精湛的技工隊伍,建立健全建築業人力資源培養、激勵和管理機制。獲得國家工程質量獎、國家級工法或“黃果樹杯”、省級安全文明樣板工地、2次市級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參評工程類相應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我市建築業企業培養、引進的一級和不分級別的工程類國家註冊執業資格人員,可享受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待遇,可直接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行建築行業職業技能崗位證與職業資格證雙證培訓考核制度,支持本市職業技術院校與建築業企業開展聯合培訓,推行企業與學校、學生簽訂培訓協定和用工契約的培訓模式;依託職業技術院校,加大對農民工建築技能培訓,加快農民工向現代產業工人轉化。建築業企業培養、引進工程類國家註冊執業資格人員和企業培訓各類人員等費用,一律計入企業成本核算。全面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鼓勵建築業企業加強與省市高校的合作並接納專業對口的高校畢業生,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人才引進相關優惠政策。國有企事業單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除外)在職工程技術人員在不影響本職工作前提下,可到民營建築業企業兼職。
(九)大力實施“建築業技能培訓工程”。鼓勵建築業企業通過創辦農民工學校等形式,加強職工技能培訓,大力提高農民工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積極鼓勵培育建築行業技工培訓機構,2017年培育2家以上有條件的社會機構和建築業企業創建建築行業技能鑑定機構。將建築行業農民工培訓納入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等培訓總體計畫,在我市勞保統籌金中提取2%專項用於培訓經費補助。依法實施建築行業執業資格制度,加強執業人員繼續教育。
四、規範市場秩序,最佳化建築業發展環境
(十)加快構建建築行業信用體系。開展建築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實行差別化管理。探索建立項目法人誠信評估制度,加強對建設單位的監管,逐步建立統一的誠信管理體系,把企業和人員的基本情況、市場行為情況、工程建設情況以及行業管理信息及時記錄備案,健全信用警示制度和失信懲戒機制,將信用評價成果與招投標、資質審批、評優評獎、工程擔保等掛鈎,加強對失信企業和個人的監管與制約。建立並推廣建築市場各方主體信用擔保制度,特別是業主支付擔保制度和建築施工企業履約擔保制度。同時,建立對建築業誠信企業的激勵機制,每年評選“市級建築誠信企業”,由市政府授予獎牌,在招標投標、資質監管、評優評獎、信貸授信等各個方面予以鼓勵和支持,並加大宣傳力度,形成企業誠信光榮和守信受益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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