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科學技術局

遵義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遵義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4〕32號)和《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遵黨發〔2014〕8號),設立遵義市科學技術局(遵義市智慧財產權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與計畫科,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成果與技術市場科,智慧財產權科,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關於科技、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政策、法規,推進科教興遵戰略的實施,協調管理全市各領域的科技、專利工作,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提高科技創新能力。負責科技、專利統計工作。
2、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全市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
3、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項目、重點新產品工作和指導協調管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
4、研究擬定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方案和有關政策、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遵義市科學技術局
5、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歸口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等有關經費,並負責預、決算。
6、研究擬定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7、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市場、科技保密、科技檔案、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以及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8、負責科技信息網路、科技期刊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進步目標體系,負責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檢查、考核、總結、表彰。指導、協調市直機關各部門和各縣、區(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9、在省地震局的指導下,貫徹執行地震法律、法規,宣傳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和地震預防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規章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與教育培訓,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
11、負責專利執法工作,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指導規範專利執法行為。指導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組織指導專利技術開發、推廣和套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進行初審,規範和指導專利中介機構的工作。
12、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督辦、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辦公自動化、信息、信訪、財務、後勤事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等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目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科技培訓、宣傳工作;監督、檢查科技、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執行情況。

發展與計畫科

職能:負責組織制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計畫;負責工業項目、科技發展資金計畫、火炬計畫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計畫項目的審查、申報、實施和管理。對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等有關經費進行管理,並負責預、決算。

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職能:負責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攻關、年度項目的審查、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和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計畫生育及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科技工作;編制科技扶貧計畫,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科技興農工作,參與農村重大科技開發項目、區域經濟發展的調研、論證和規劃。

成果與技術市場科

職能:協調指導全市技術市場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和技術市場的統計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審批和管理技術經營機構及民辦科研機構;指導民科聯的工作。擬定科技成果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價、鑑定、獎勵工作;負責向上級科技部門申報科技獎勵項目;編制和實施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負責科技成果的保密工作。在市科教興遵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縣、區(市)黨政科技進步目標體系,並負責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檢查、考核、總結、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迎接省委、省政府關於地州市黨政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評;負責縣、區(市)科技系統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評;研究制定全市科技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科研院所的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和制定激勵科技人員,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相關措施;開展地震法規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防震減災知識的科普宣傳教育;開展地震檢測預報和地震預防方面的有關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職能:組織研究全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宣傳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利執法工作,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編制專利實施開發計畫,組織指導專利技術的開發、推廣和套用,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組織制定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指導專利信息的傳播和套用工作。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進行初審;規範和指導專利中介機構的工作。

主要領導

局長:龍學精
副局長:姜清連、袁興、肖俊毅、林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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