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林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林業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主要職責:制定林業發展規劃
  • 目的:貫徹執行國家方針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發展規劃、計畫,擬定林業發展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及具體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林業和城市綠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的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制定相關經濟調節政策。管理市級林業和園林綠化資金,監督全市林業園林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監管國有林業、園林資產。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封山育林;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審查造林綠化施工設計;組織年度造林綠化驗收;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承辦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4、組織編制全市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長防林工程等林業生態工程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工程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工程報帳制度等管理工作。
5、負責城市綠化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報批,並負責監督實施;參與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分布的審核認定。嚴格執行“綠線”和“綠色圖章”的管理制度;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
6、負責城市公園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批報批;負責公共綠地、新建、改建居住區和大型公共建築的附屬綠地等綠化工程的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批工作。
7、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和城市綠地的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匯總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政管理工作;歸口管理並督促查處林業行政案件;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據審核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調處山林權屬糾紛。
8、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利用;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定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
9、指導護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公園、林區社會治安,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負責全市森林和綠地系統病蟲害預測、預報和督促防治工作。
10、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對林業產業實施巨觀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分類改革;指導林業企業改革,推進現代企業制度;按許可權審批林業重點基建項目和技改項目;指導種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竹林、藥用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11、擬定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制定行業質量等級、定額標準、技術規程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實施本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職能: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工作制度;承當機關文秘、會務、檔案、辦公自動化、信息、信訪、 保密、目標管理、計畫生育和後勤行政管理工作(含車輛管理、住房、衛生管理);組織辦理議案;承辦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園林、林業教育和人才培訓工作。
2、營林產業科
職能:指導全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及綠化工作,擬定有關規章、規程,指導工程項目的實施;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的建設生產和國有林場、苗圃、種苗基地、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工作;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林業科研、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鑑定
3、資源林政管理科
職能: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清查、動態檢測和統計工作;指導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審核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竹的憑證採伐和運輸工作;審批木材經營加工;指導林地、林權管理,審核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權和林地開發利用,參與調處山林權屬糾紛;指導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工作站和農村能源建設工作;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普查、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利用;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定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
4、政策法規(宣傳)科
職能:起草林業和園林綠化規範性檔案及實施方法;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建設“綠線”和“綠色圖章”管理制度;依法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核和報批移伐城市樹木事項;依法審查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監督、檢查林產品貿易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承辦市人大、市政協提案;負責林業執法管理,承辦林業園林綠化局主管的行政案件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代理工作;負責普法教育、林業宣傳工作。
5、公安科
職能:協調、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及其隊伍建設;督促和直接查處破壞森林資源、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瀕危物種(森林防火)的重大案件;維護林(園)區社會治安;負責機關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園林科
職能: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及城市綠化中長期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公共綠地的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編制城市綠化年度經費計畫,對綠化經費的撥付及使用進行合理調度並嚴格審核;組織園林綠化重點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使用;指導園林花卉苗木生產基地的建設和管理;督促、指導各縣、區(市)綠化部門完善管護體系,完成年度綠化目標及綠化目標考核;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審核城市建設項目中園林綠化用地的比例和布局;監督檢查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指導公園、風景區園林綠化、專類園建設工作。
7、計財與資金管理科
職能:編制林業、園林建設財務計畫、基建財務計畫和年度生產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林業綠化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等生態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業、園林綠化事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按許可權審批林業、園林重點建設項目,並組織項目的竣工驗收;指導管理林業、園林財務、統計、專項貸款工作;參與擬定林業、園林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監督管理國有林業、園林資產和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8、監察室
職能: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市委的決議和市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
9、天保辦
職能:天然林保護工程森林管護、公益林建設、森工企業一次性安置、養老統籌種苗建設、科技支撐、森林防火、工程計畫、投資安排。
10、技術推廣站
職能:擬定全市林業和園林綠化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制定行業質量等級、定額標準、技術規程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實施本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11、種苗站
職能:根據林業發展需要,制定林木種苗發展規劃;指導林木種苗生產和調劑、準備;對林木種質資源進行管理及良種的選育、推廣;負責對林木種苗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12、檢疫站
職能: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預測、預報,檢疫與執法,負責對林業有害生物疫情管理、控制,引種檢疫、隔離試種,防治新藥藥劑
13、中心苗圃場
職能:發揮中心苗圃場的骨幹示範作用,促進全市育苗技術和育苗管理水平的提高,育出高標準的優質苗木,保障各生態工程建設的用苗.
14、林科所
職能:開展林學研究,促進科技發展,從事森林(竹林)培育、生態研究,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研究.

現任領導

局長:鐘正萌
副局長:王光傑、劉恩永、夏正賢、潘智、郭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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