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教育惠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遵義市教育惠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是遵義市發布的檔案。

遵義市教育惠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遵義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13年糾風工作要點>的通知》(遵糾辦發〔2013〕3號),為解決教育財政惠民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資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長效機制,確保教育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物價局決定聯合開展教育惠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特結合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以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落實教育惠民政策為著力點,以加大教育惠民資金清理力度,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保障教育惠民資金使用安全為重點,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健全資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長效機制,確保教育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二、檢查內容
專項檢查2012年以來中央、省、市安排的教育惠民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檢查項目如下:
(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補助資金;
(二)農村中國小營養改善計畫資金;
(三)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四)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以及免學費資金;
(五)涉農資金電子監管體系工作運行情況。是否按照《遵義市涉農資金電子監管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遵府辦發〔2012〕167號)要求開展涉農資金電子監管體系建設工作;是否將本部門所有涉農項目資金納入電子監管系統,並按要求備案、公示相關數據。
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要按照檢查範圍和檢查內容進行全面檢查,摸清教育惠民資金底數。主要檢查財政資金是否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封閉運行;是否嚴格執行“校財局管”;是否有擠占、挪用問題;是否有套取、截留問題;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項問題;是否有貪污、私分問題;是否按照財政資金報帳制規定的程式撥付及按各類資金規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將教育惠民資金和其他經費混帳管理、公款私存和個人保管等問題。教育惠民補助資金範圍、對象、標準、時間、方式是否符合規定。各縣(市、區)及市直屬學校在自查中,一定要以教育惠民資金的流向為主線,逐項檢查到項目和實施單位及個人。
三、檢查方式
採取各縣自查自糾和市教育惠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縣(市、區)及市直屬學校要對所涉及的教育惠民資金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採取邊自查邊整改的辦法,重在整改提高。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5月2日—5月31日)。
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部署專項檢查工作,按照專項檢查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拉網式自查,全面梳理教育惠民資金項目,認真填報專項資金報表,建立專項資金台帳,認真自查存在問題,並在自查的基礎上進行自糾。
(二)全面抽查和重點檢查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自查結束後,市教育惠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對縣(市、區)及市直學校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和重點檢查。
(三)整改總結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後,各縣(市、區)及市直學校要
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寫出專題報告。同時針對問題,查處一批違紀違法案件,建立完善教育惠民資金使用、管理、監督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層面成立領導小組主抓專項檢查工作。各縣(市、區)也要對應成立工作小組,並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抓好落實。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及市直學校主要負責人為專項檢查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好工作落實;要杜絕僥倖過關心理,克服畏難情緒,堅決防止自查工作走過場和弄虛作假,把此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認真自查自糾。各縣(市、區)及市直屬學校要按照時間、步驟和質量要求,對每個階段、每個環節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做到對本級本部門教育惠民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底數清、情況明。
(三)注重問題整改。此次檢查重在發現和解決問題,要通過檢查,查找管理漏洞和監管缺失,推動各項教育惠民資金落到實處,促進資金管理規範。各縣(市、區)及市直屬學校要緊緊抓住整改這個關健環節,按照“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通過”的要求,對檢查中發現和民眾反映的問題認真梳理,逐條整改。
(四)嚴肅工作紀律。對自查不認真、走過場,導致底數不清楚、內容不全面、數據不真實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五)按時報送材料。各縣(市、區)及市直屬學校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於5月25日前,自查自糾工作報告與自查表格於5月31日前,整改總結報告於7月31日前加蓋公章後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總結報告與自查表均需報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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