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加強全市基礎教育統籌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教育行政幹部暨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校長教師交流,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改革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五)制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經費,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市教育局經費預決算方案的編制,指導直屬學校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編制各項教育專款和市本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負責指導市直屬學校教育事業費、基建計畫和基建投資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教育工程管理;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九)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市校長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全市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制定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培養培訓、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和指導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配合高等學校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協調市屬學校教師出國留學和聘請外籍教師、教育外援方面的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
教育局行政編制為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縣級督學2名;正副科長(主任)14名(含工會專職主席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辦公室
政策法規安全科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及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市教育局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事項及市政務中心教育系統視窗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統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勞資、年度考核工作;組織指導評選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制定教育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察任免局機關和直屬學校科級領導幹部;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學校人才和工資年報工作。
計畫財務基建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國小布局調整;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負責編制本局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局機關經費;指導直屬學校編制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計畫;監督管理各項教育專款、贈援款、貸款以及本級教育費附加,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本市中、國小收費項目標準;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指導直屬學校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職工的社會保障事務;負責全市教育工程管理和學生資助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事業、基建、財務統計。
基礎教育科
指導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目標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學前教育、普通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及校外教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指導全市中國小校課程設定、調整及教學用書、學具管理和學科競賽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掃除文盲工作,負責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生德育工作;組織高中會考,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籍、學歷及學生表彰獎勵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遠程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國家安全教育,負責直屬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行政管理工作。
師範教育科
擬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和培訓機構建設;指導學校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教育系統和其他教育機構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組織指導中國小特級教師推薦評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齡榮譽證書的審查工作。
職業成人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協調全市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市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綜合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配合做好大中專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和學歷管理;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基礎設施建設;聯繫高等學校有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負責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組織推廣國語,負責管理國語培訓測試工作,檢查評估全市語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