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匯川區審計局

遵義市匯川區審計局

遵義市匯川區審計局,是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匯川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遵義市匯川區匯川大道第二行政辦公中心六樓612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審計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進行下列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包括:
1.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3.區委和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區級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區級人民政府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承擔上級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執行省委關於全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有關規定。
(十)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責調整: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以及區工業經濟局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等劃入區審計局。
(十三)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等日常工作;擬定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安排調整年度審計項目計畫、項目進度調度;實施審計統計工作;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相關文稿起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財務及實施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政務的推進和實施;承擔科技創新、大數據套用等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待遇、教育培訓、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和有關數據化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性審計有關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本單位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本局的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本局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二)財政財務審計股
1.組織審計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區本級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負責起草區級政府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工作報告;組織審計區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組織審計區級國有金融機構和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審計與區級財政有繳撥關係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區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組織全區相關專項資金審計;組織審計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農業農村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開展對政府投資重大項目的稽察工作。承擔上級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組織開展區屬國有企業審計監督;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
(三)經濟責任審計股
組織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區直機關主要負責人、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負責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

現任領導

局長:金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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