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公路管理局

遵義公路管理是隸屬於貴州省交通廳、貴州省公路局領導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專業。承擔著遵義市境內國道326、210,省道204、205、207、208、301、302、303、304、305及縣道350線總計1606公里國省幹線公路的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管理局下設遵義公路管理南段、北段、東段、綏陽、正安、鳳岡、湄潭、餘慶、桐梓、仁懷、習水、赤水12個公路管理段,一個工程處,現有在職職工1400餘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公路管理局
  • 屬於:貴州省
  • 設計公司:承接公路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
  • 作用:從事境內國省幹線公路建設等
概況,機構設定,

概況

近年來,管理局在遵義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廳、省公路局的正確領導及地方各級人大、政府、政協的關心、支持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公路建設是發展,養護管理也是發展,而且是可持續發展的工作理念,堅持科學養路,科技興路和依法治路,各項工作取得較為顯著的成績:出口公路改造,使遵義至綏陽、遵義至湄潭、遵義至金沙三條二級公路無論是公路等級還是通行能力都得到較大程度提高;幹線公路改造,實現遵義市境內縣縣通油路;國道210線文明樣板路工程,基本實現210國道公路的暢、潔、綠、美;實施以“消除隱患,珍愛生命”為主題的國省幹線公路安保工程,體現了公路部門“以人為本、以車為本”的服務理念。自1997年遵義撤地設市十年來,管理局幹線公路改造和出口二級公路改造里程達850餘公里,油路大中修工程550餘公里,累計投入資金十餘億元。
在大規模實施公路改造的同時,管理局緊緊抓住公路養護工作不放鬆,加強公路的預防性養護、全面養護和主動性養護工作,2005年,獲全省公路系統綜合考核第三名,2006年,獲全省公路系統綜合考核第一名。
管理局大力實施科學養路、科技興路和依法治路。1998年,由管理局參與實施的舊危橋改造和加固方案獲貴州省人民政府科技進步三等獎,以此為契機,管理局近年來在全局範圍內大力推廣運用舊危橋改造、滑坡地段治理、改性瀝青、乳化瀝青、冷補瀝青生產及稀漿封層技術,提高公路管理養護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斥資數千萬元,修筑波型護欄、鋼筋混凝土撞牆及設定震動減速標誌,在國省幹線的坡陡彎急和事故易發路段實施以“消除隱患、珍惜生命”為主題的安保工程,提高公路行車安全性,確保行車安全;加大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載運輸綜合治理工作,嚴厲打擊惡性超限運輸,將惡性超限運輸車輛控制在4%以下,有效保護了路產路權及公路改造成果。
管理局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全面推進公路系統兩個文明建設。2001年,管理局榮獲貴州省人民政府全省3000公里公路改造先進單位榮譽稱號。2003年,管理局李子埡收費站榮獲貴州省交通廳“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2003年9月,管理局榮獲中華全國總工會頒發的“模範職工之家”光榮稱號。2007,在全市交通行業文明創建工作中,管理局所屬的遵北段、赤水段等5個單位榮獲全市交通系統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綏陽收費站、長期超限運輸檢測站、新站道班等八個收費站(超限運輸檢測站、道班)獲全市交通行業文明示範視窗稱號。同年,管理局下屬遵義公路管理北段獲得全省“五一勞動獎狀”優秀集體榮譽稱號,受到上級表彰。2008年,管理局職工楊順利、陶珍榮獲省政府“抗凝凍、保民生”工作一等功。“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後,管理局積極參加省交通廳、省公路局組織的抗震救災保暢通戰鬥,余彪同志榮獲交通運輸部“抗震救災”先進個人光榮稱號。
十年風雨,鑄就黔北輝煌坦途。“十一五”期間,遵義公路管理局將在遵義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按照交通部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建管養並重,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依法治路為保障,構建更安全、更暢通、更環保、更高效的公路交通網路,更好地滿足經濟發展和人民民眾的需求的“十一五”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養好公路,服務社會,為遵義經濟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機構設定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機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研究制定局系統“兩個文明”建設規劃、目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行政公文處理及檔案管理和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接待及提案、建議、政府督辦事項的處理等工作;負責局行政的會議籌備和全局性會議的審核工作;掌握並綜合全局公路工作情況,起草局工作安排、總結和其他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車輛、辦公用品及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為局機關工作提供後勤保障服務。
黨委辦公室:負責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黨群工作。督促、檢查管理局黨委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機要、保密工作及黨內檔案的收發、歸檔等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賞教育、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等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局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宣傳教育科: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計畫,組織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職工政治理論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員教育工作,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抓好落實;負責宣傳報導、宣傳隊伍建設和公路職工思想政治研究等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實施職工教育培訓計畫。
人事科:負責局系統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及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黨委管理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負責制定職工培訓計畫,組織或監督實施;負責專業技術幹部管理和技術職稱的評聘以及工人技能培訓和技術等級、技師考評聘用等工作;參與修訂公路養護定員、勞動定額;承擔勞動保護、保險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工作和離、退休管理工作;
工會:負責協調指導所屬基層工會及女工工作,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組織開展民主管理活動,做好職代會程式化、民主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組織有關勞動競賽,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充實職工業餘文化,抓好管理局文明段(處)、文明道班的創建和班組建設管理工作。
團委:負責全局團員青工工作
監察室:負責局系統的黨風黨紀和行政監察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對黨風廉政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上級部署,結合實際提出黨風廉政建設的貫徹意見、工作目標,協助有關部門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協助局黨委抓好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職工進行黨紀、政紀、廉政教育;及時查處管轄範圍內的違紀違法案件,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協助有關科室抓好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養路工程科:負責管理局管養的公路、橋樑、渡口、養護生產和在、中、改工程的管理、計畫統計工作。參與制訂本地區公路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各公路管理段公路建設的實施和養護年度計畫的落實;組織公路養護質量評定與檢查評比,開展技術服務和交通戰備工作,搶修公路水毀和公路橋樑加固,負責公路綠化、美化等工作;組織管理局管理的大、中、改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工程實施方案、設計檔案、設計預算的編制、報批和施工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綜合平衡公路建養年度計畫和經濟技術摜標,檢查計畫執行情況及管理地區公路路況工作;負責地區公路交通流量調查、匯總、上報以及公路建養統計工作。
技術科:負責全局技術與質量管理及科技套用和推廣等工作。制訂全局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發和推廣公路建設、養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參與審查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參與審批工程實施方案和設計檔案負責技術標準、規範、計量和定額的管理,指導公路建養材料的試驗與檢測工作及人員培訓;負責公路改造、大、中修和養護等工程的全面質量管理,對重大設計或施工的質量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組織公路改造和大、中修等工程的交工與竣工驗收。
財務科:負責全局公路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核算和財務預決算工作;編制年(季)度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與監督實施;參與經濟責任制與目標管理方案的制定或修訂和重大經濟契約的簽訂,並監督實施;參與局重點工程項目的管理及局管收費公路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局系統公路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和行業財經紀律的檢查工作;負責全局預算外資金收支的財務管理。
審計科:負責全局所轄公路系統的審計工作。組織對所轄公路系統的國有資產、財務收支、預決算及其經濟核算等進行審計,指導與監督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負責對局計畫安排的基建項目和自籌基建項目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局屬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和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並提出報告;負責對全局預算外資金的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收費科:負責全局所轄普通收費公路收費還貸的監督管理工作。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收費公路及車輛通行費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建收費公路工程項目評審及項目報批,辦理收費公路事項的相關手續;負責收費站(點)設定與管理、征費稽查、票據核發及使用的監管、人員管理和業務培訓等相關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收費公路及車輛通行費管理規定的行為。
路政管理科:負責全局所轄公路的路政管理、公路行政執法、公路巡查等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公路產權和維護公路的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有關法規,擬定路政管理規章制度,報批後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在規定的許可權範圍內,審批公路的特殊占(利)用、挖掘和超限運輸,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處理所轄公路的重大路政案件,依法維護公路管理機構及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局所轄公路路政管理機構的人員、器材、裝備等配置的核批及路政管理專職人員的培訓與監管等工作。
設備物資科:負責全局公路機械設備及主要物資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局公路養護機械化發展的長期規劃和近期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機械設備、車輛和主要物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採購、調配等供應工作;負責機械設備和車輛使用維護的技術指導與安全監督和操作人員的培訓等工作。
安全監督科: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宣傳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承擔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制定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和勞動保護的規章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檢查本系統的安全生產、消防及爆炸物品的管理與使用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並組織實施;處理突發性安全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房改(戰備)辦:負責開展交通戰備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對自然災害造成公路損毀的搶修、恢復以及橋樑加固等工作;負責指導辦公大樓物業管理辦公室的工作,負責局機關房地產管理,承擔局機關職工的房改工作;
監理公司:承接公路工程施工的質量、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計公司:承接公路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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