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義務,是指承運人應當向託運人提供適航船舶或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的義務。根據中國《海商法》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契約(包含班輪運輸與航次租船契約)的承運人應當於開航前和開航當時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海牙規則》、《海牙/維斯比規則》也有類似的規定。
適航義務是海上貨物運輸契約承運人的最低法定義務,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義務的履行作為承運人可主張法定免責事由的前提條件,由於承運人於開航前和開航當時未能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所造成的損失,承運人不能主張依據法律規定免除責任。
適航義務,是指承運人應當向託運人提供適航船舶或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的義務。根據中國《海商法》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契約(包含班輪運輸與航次租船契約)的承運人應當於開航前和開航當時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海牙規則》、《海牙/維斯比規則》也有類似的規定。
適航義務,是指承運人應當向託運人提供適航船舶或謹慎處理使船舶適航的義務。根據中國《海商法》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契約(包含班輪運輸與航次租船契約)的承運人應當於...
船舶適航是指船舶各個方面能夠滿足航行、作業中一般的安全要求,能夠克服可預見的風險而安全航行。《海商法》規定:“承運人在船舶開航前和開航當時,應當謹慎處理,...
中國《海商法》第47條規定:“承運人在船舶開航前和開航當時,應當謹慎處理,使船舶處於適航狀態,妥善配備船員、裝備船舶和配備供應品,並使貨艙、冷藏艙、冷氣艙和...
船舶適航性是一個古老的概念,也是承運人“最低法定義務”之一。源於英美海商法,而日本學者將之譯為“堪航能力”,台灣學者稱之為“適航能力”或“堪荷能力”,...
這是區別於哈特法規定的重要特徵之一,其具體體現在有關承運人保證船舶適航義務的敘述中有關於“謹慎處理”和“開航以前和開航當時”的規定。...
中國《海商法》確定為開航前和開航時,通常認為“開航前”指開始裝貨時,“開航時”一般理解為船舶解除最後纜繩時,即承運人在該段時間內謹慎處理履行其適航義務...
雖然海商法第51條有關承運人免責的規定完全是照搬《海牙規則》第4條第⑵款的規定,只是形式上做了某些調整,但是由於缺少了第4條第⑴款關於適航義務及D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