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是2020年浙江省平陽縣人民法院提出的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
- 別名:適老型訴訟機制
發展歷史,社會影響,
發展歷史
2020年12月17日,浙江省平陽縣人民法院提出“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概念,揭牌設立全國首個“適老訴訟服務站”。
2021年3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發布全國首份《關於推進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的工作指引》,系統提出了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的具體舉措。
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為老年人便利參與訴訟提供保障”。
202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第20條提出“建立適老型訴訟服務機制,為便利老年人參與訴訟活動提供保障”。
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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