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觀點
羅士培認為:
人文地理學是研究人地之間的相互關係,而不是研究控制問題,就是說從不同的側面論述人類活動對環境的適應能力;人文地理學包括兩個方向,一是人群對其周圍自然環境的適應,二是居住在一定區域內的人群與其他地理區域之間的關係。
與羅士培同時代的
美國地理學家 H. H.巴羅斯,於1923年發表文章,把地理學稱為“人類生態學”。他主張地理學應當致力於研究人類對
自然環境的反應,分析人類的活動和分布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從另一個角度提出了適應論的觀點,這種人類生態學的觀點又稱“生態調節論”。
背景
19世紀末以來,人類學者在研究中也逐漸認識到人類
分布特性與
環境分布特性之間存在一定的協調關係。提出了與人類生態學近似的文化生態學的概念,其研究重點亦為人類社會如何協調與自然環境的關係。地理學和人類學關於這個問題的研究,促進了適應論發展。
20世紀50年代以來,社會
生產力的發展和
人口的增長,使人類作用於自然環境的力量增強,而自然環境對人類的反作用也日益明顯。為協調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之間的關係,人類生態學在70年代裡重新興起。
80年代開始,協調論由於主張
地理學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如何協調自然環境與人類文化生活的關係,受到更為廣泛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