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銀行哈爾濱分行

1922年蘇聯遠東共和國銀行在哈爾濱設立分行。翌年6月29日更名為遠東銀行,獨立經營。

資本金為哈大洋50萬元,1924年增到100萬元,1925年9月增到500萬元。

遠東銀行哈爾濱分行,業務範圍,開業初期,

遠東銀行哈爾濱分行

名義上是商業股份
制銀行,設有董事會,實則全由蘇聯政府出資,領導人和主要職員也由政府委派,業務活動
受政府領導。其業務宗旨,主要經理中東鐵路的業務收支;在資金上支持中、蘇商號在中蘇
之間進行糧食、肉類、紡織品、石油、木材和毛皮、菸草等進出口貿易活動;扶植東北北部
特產物資經由海參崴和大連運往日本歐洲和中國內地。

業務範圍

初期以哈爾濱為中心,在東北北部和內蒙一帶活動,以後逐步擴展到中
國內地、日本和歐美各國。滿洲里、海拉爾、庫倫和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設有分行,並同
歐、美的一些銀行建有代理業務關係,通匯地點遍及世界各大中商埠。
該行的主要業務是存款、放款和匯兌。主要業務對象是中俄工商企業。主要業務往來客
戶是中東鐵路及其附屬企業、單位和蘇聯設在哈爾濱的各貿易公司。中東鐵路的存款占該行
存款總額的80%。該行為哈爾濱俄僑辦一些小銀行資金的後盾。中國工商業者與其有業務往
來者甚多。1927年融資業務量折合現大洋約1500萬元。

開業初期

1924年僅有存款(哈大洋,以下同)85.3萬元,放款160.2萬元。匯
兌付匯1008.8萬元,收匯596.7萬元,純利12.8萬元。其後業務量逐年上升,盈利年年增
加。1928年業務最好存款2050.4萬元,放款2931.6萬元,收匯4394.2萬元,付匯5632.4
萬元,純利64.6萬元。1929年“中東鐵路事件”爆發,中蘇關係一度斷交,該行停業半年
多,1930年恢復營業。
1931年“九·一八”事變,日本侵略者為獨占東北,不能容忍蘇聯經濟勢力的存在和發
展。儘管1934年12月偽政府依偽《銀行法》發給遠東銀行營業許可證,對其業務活動卻進行
最嚴厲的限制,以後蘇聯在哈爾濱及東北各地的經濟勢力遭到嚴重打擊,日漸衰落,遠東銀
業務量逐漸減少。1933年該行存款下降到1056.4萬元,放款下降到2039.7萬元,收匯
1237.4萬元,付匯1893.8萬元,純利僅7.2萬元,分別為1928年的51.52%,69.57%,
28.25%,33.62%,11.14%。1936被偽政府封閉。
1945年8月蘇聯紅軍進駐哈爾濱後,接管了遠東銀行。不久,遠東銀行恢復營業,為蘇
軍辦理軍費收支。蘇軍回國後,基本沒有業務可辦,1951年撤離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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