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安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宜昌市遠安縣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遠安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1年5月1日
- 總部地點:廣州市珠江新城
- 公司口號:厚德載物、以人為本
主要職業
職責一
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及省、市、縣政府有關規定,研究制定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及集中在四大家院內辦公的縣直部分單位事務工作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職責二
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及集中在四大家院內辦公的縣直部分單位行政經費、社會保障經費、專項經費、住房基金、公費醫療補貼等經費的預算、調度和管理。負責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制定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職責三
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及集中在四大家院內辦公的縣直部分單位物業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辦公用房的建設、分配、調整和修繕工作。
職責四
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及集中在四大家院內辦公的縣直部分單位的辦公區、幹部職工集中居住區綠化、環境、衛生及供水、供電、供氣的管理工作。
職責五
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及集中在四大家院內辦公的縣直部分單位的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區域的工作秩序。
職責六
負責本機關的文書、黨群、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協助做好上訪、來訪工作。
職責七
負責公共機構節能降耗的規劃、督導、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等工作。
職責八
負責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以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規範管理和日常監管工作。
職責九
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等機關重要檔案的膠印工作。
職責十
搞好四大家有關接待服務等工作,承辦四大家有關會議及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
職責十一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