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違章不能躍變定則
- 外文名:Violation can't jump rule
- 所屬學科:機電與自動化 煤炭科學技術
概念,原理,意義,
概念
違章不能躍變定則:違章時必須經過占用一定時間和空間的違章過渡過程,才能從安全狀態轉變到越過違章“紅線”後的危險作業狀態,而不能“躍變”到危險作業狀態。根據”能量不能躍變“規律,參照電路過渡過程理論(電路過渡過程的產生是由於物質具有的能量不能躍變所造成的),經歸納、類比得出不需要證明的重要公理”違章不能躍變定則“。
原理
違章預控的可行性論證如下:根據違章不能躍變定則可知,違章者要違章必須經過違章過渡過程(見圖1),要經過違章過渡過程,必須占用一定時間,必須通過一段路程,違章過渡過程占用的時間和空間,為在違章過渡過程中預控違章行為提供了時空條件。違章過渡過程處在沒有越過違章“紅線”的安全狀態,還沒有進入危險狀態,也沒有產生違章作業效應的“有效接觸”,為在違章過渡過程預控違章提供了安全條件。違章過渡過程是由安全的時間和空間構成的,根據工程技術知識可知,在違章過渡過程中預防和控制違章者行為,使違章者“想違章違不成,即使違章也造不成事故”,具有可行性。
例如銀行的防範手段就是預控技術的具體套用,在進入預警範圍,還沒有盜保險柜前就報警並閉鎖;而供電系統中的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保護技術都是在故障發生後才斷電跳閘實現保護,都不是預控技術保護。抗違章保護就是預控技術保護,在違章過渡過程中,就預控違章行為實現“想違章違不成,即使違章也造不成事故”。
由於人有隨動系統特點,因此安全員對違章者進行安全監督,就像“警察抓小偷”一樣困難;對作業環境採用監視等手段預防違章,可靠性遠不如抗違章保護;在技術裝備上加裝抗違章保護,使違章者“想違章違不成,即使違章也造不成事故”,與”鎖上門防小偷,小偷撬鎖前報警捉拿“相似,能可靠地預防違章作業。
意義
根據違章不能躍變定則及違章可預控性定則可知,套用技術手段預控違章帶電作業是可行的。推理可知,任何違章作業都是可以預控的。該結論為防治違章帶電作業及預防瓦斯爆炸提供了新方法,為煤礦治理”第六大災害“(違章作業),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方針,指出新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