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通過分析違章帶電作業造成的事故案例,將違章帶電作業過程抽象並分解成:遵/違章選定過程、違章初始狀態、違章過渡過程、”觸線“狀態等6個分過程。重點研究了違章過渡過程,該過程是:違章作業已經開始,並按一定的運動規律運動,將要過渡到危險的”觸線“狀態,其運動過程要占據一定的時間和空間,根據牛頓力學寫出其運動狀態方程,即”違章狀態方程“。”違章過渡過程“的發現,為套用技術手段預防違章帶電作業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安全的時空條件,為”抗違章技術“研究提供了理論支撐。
特徵
孫繼平教授研究指出:“電氣火源(花)引爆瓦斯最多,為48.1%“。典型事故案例如下:2003年5月13日,安徽淮北礦業集團蘆嶺煤礦瓦斯爆炸事故(“5·13“事故),造成了86人死亡,9人重傷,19人輕傷。造成事故的原因為:電鉗工拆卸Ⅱ1048風巷控制刮板輸送機的電磁啟動器時,電鉗工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在檢修前沒有採取斷電措施,帶電打開了該設備的接線腔蓋板,在檢修過程中,煤及矸石落入接線腔內,造成帶電端子短路產生火花引發瓦斯爆炸。以事故案例及井下電工違章帶電作業“經驗”為資料,分析研究事故案例中沒有記錄的,但客觀存在的“違章過渡過程”,推導出“違章狀態方程”,建立定量分析模型,為預控違章帶電作業提供理論依據,為套用大數據分析研究違章行為提供新視角。
動態電路轉變工作狀態的過程提出的概念,動態電路的一個特徵是當電路的結構或元件的參數發生變化時,可能使電路改變原來的工作狀態,轉變到另一個工作狀態,這種轉變往往需要經歷一個過程,在工程上稱之為過渡過程。從違章初始狀態過渡到”觸線“狀態,其特徵是:違章已開始,將要開始違章危險作業,但還未開始危險作業,還在安全狀態,在進入危險作業的運動過程中。作業人員違章鬆動螺栓的初始狀態(將進入違章過渡過程)如圖1。“5·13“事故中,從違章作業人員拿著電工工具(鉗子或扳手等)向第一條螺栓移動開始,直到觸碰螺栓(但沒有擰螺栓)為止,就是違章過渡過程,其特徵是還沒有違章帶電擰螺栓。
在違章過渡過程中,違章動力
減去違章阻力
,等於違章者所用工具質點的質量m乘以它的運動速度v對時間的導(函)數。其數學表達式就是違章過渡狀態方程,簡稱違章狀態方程。
式中:
為違章者的等效動力,稱作違章動力;
為運動過程中的等效阻力,稱作違章阻力;m為“工具質點”的質量,為了分析研究方便,可把作業人員的電工工具看作工具質點,也可把作業人員的“手”看作一個質點,由於工具質點質量一般很小,不作過多分析;v為質點在t時刻運動速度;t為時間。
意義
1.分析發現違章帶電作業中,客觀存在“違章過渡過程”及“違章紅線”。在違章過渡過程中,作業人員的動作行為還沒有觸碰“違章紅線”,其動作行為是安全的。“違章過渡過程”的發現,為預控違章帶電作業提供了可以利用的安全條件。
2.研究表明在違章過渡過程中,違章者所用工具質點運動時,可以用微分方程表示其運動狀態,表述為:違章動力減去違章阻力,等於違章者所用工具質點的質量乘以它的運動速度對時間的導(函)數。這就說明違章帶電作業是有規律可循的,有規律可循,就一定能被預控。違章狀態方程為預控違章帶電作業提供了定量分析模型,對於套用大數據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意義重大。
3.根據推理可知,違章帶電作業以外的其它任何違章作業都存在“違章過渡過程”及“違章狀態方程”,也就是說都是可以預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