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和平罪

違反和平罪,是指計畫、準備、發動或實施侵略戰爭,或違反國際條約、協定或保證的戰爭,或參與為實現上述戰爭的計畫或同謀。

:首先,它是國際社會依據國際法對戰爭犯罪的各種行為進行審判和處罰的成功範例。它創始了懲治戰犯的各項原則。其次,表明建立國際法庭懲治戰爭犯罪是一種使國際法得到遵守和執行的良好範例,為以後審判戰爭犯罪積累了經驗。其三,它使用戰爭法中懲治戰犯的活動付諸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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