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瑞典 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一場圍繞合資協定的國際仲裁即將進行。在這樣一個全球知名的國際經濟爭端解決地,這本是一樁稀鬆平常的案子。不過,它的勝負此時牽動了中法兩家大型食品企業的心,甚至,關係到曾經備受中外雙方推崇的“合資模式”的未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
- 合資始期:1996年
- 反目時間:2008年
- 反目原因:非合資公司的收購問題上意見不同
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總部,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從合資到反目,一個要市場,一個要技術,痛心疾首,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分家趨勢,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反思,拋棄舊有的模式,伴隨與娃哈哈紛爭未解,達能·娃哈哈宣布友好和解終止現有合資關係,
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總部
2007年5月,總部位於法國的達能亞洲(Danone Asia Pte Ltd)及其全資子公司正式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出8項仲裁申請,其主要的仲裁請求是,其在中國的合資夥伴娃哈哈集團及其3家公司,以及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停止違反非競爭條款的行為,以及由該行為引起的侵權,並提供相應賠償。
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從合資到反目
一個要市場,一個要技術
“在此之前,我們一直希望以合資的方式更快地切入中國市場。”一達能方面的人士也對本報記者坦承。
而對於上世紀90年代的娃哈哈來說,對資金特別是技術的渴求,則是其願意將股權拱手相讓的原因。
1995年合資之前的宗慶後,曾在筆記本上這樣記載國內外的差距:國內最好的封罐機,一分鐘只能封130罐,而國外先進的設備一分鐘封1000罐以上;美國的大公司日產千噸罐頭,操作工人約40名,而我們日產百噸罐頭,要600人以上……娃哈哈要實現超常規發展,鞏固國內市場行業領先地位,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借鑑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已成當務之急。
痛心疾首
在娃哈哈的眼裡,這種合資成為了跨國公司的“圈套”。首當其衝的證據便是達能當年在合資協定中暗埋“機關”,在轉讓“娃哈哈”商標遭到拒絕後,要求娃哈哈要使用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需要經過達能同意或者與其合資,造成娃哈哈的利益損失。
對於如今已經日益龐大的娃哈哈資產,雙方都不肯輕易放手,於是一系列法律大戰陸續開打。
2008年,包括商標所有權和競業禁止在內的所有“國內判決”都是娃哈哈勝訴。
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分家趨勢
儘管雙方還有一系列的官司處於未決的狀態,但外界普遍認為,將於2009年1月開庭的斯德哥爾摩仲裁,將會是達娃整個法律戰役的關鍵。
儘管結局未定,但“分家”的趨勢已漸漸明朗。
達能·娃哈哈合資模式-反思
拋棄舊有的模式
與其說是無奈,不如說是大勢所趨。
1998年寶潔進入中國大陸的時候,曾與本地企業合資過,隨後寶潔提高了持股比例並於2004年買下了合資公司的全部股份。
2007年11月,里布重申了在中國進行獨立投資的願望。他表示,“與其為獲取權益而陷入一場無休止的戰爭,不如收購上海地區一家奶製品廠的全部資產”。
在此前的合資中,達能有慣用模式:較少派員參與管理,充分放權。但這對於對管理與技術支持有著強烈渴望的中國企業來說,或許並不是一個好方式。
伴隨與娃哈哈紛爭未解
“合資企業經營的時間越長,合資方間的爭端就越多。中國合資企業存在的問題是如此之多,以致外國律師討論最多的不是如何使合資協定儘可能定得完美,而是除合資外是否已經沒有其他經營方式可選擇了。”美國西雅圖律師事務所Harris &Moure PLLC的律師Dan Harris舉出一個數據說明:2006年中國新成立的外資企業中只有27%選擇了合資經營方式,而2001年時這一比例大大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