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隅地區的達旺寺拒絕交納差稅的事件。 基本介紹 中文名:達旺寺事件外文名:Tawang Temple incident時代:清鹹豐二年時間:1852 清鹹豐二年(1852)達旺寺的拉章(總管)協饒扎巴及霍爾沖拒絕交納差稅,在門隅色拉山以南製造脫離噶廈政府活動。其活動失敗後,協饒扎巴攜英國1844年租借門隅南部烏達吉里向噶廈政府交付的5 000 盧比租金逃往英屬印度,並為英國人帶路騷擾門隅。清政府命攝政緝拿外逃的協饒扎巴。達旺寺事件後,清政府在門隅地區設“達旺細哲”,管理門隅地區的日常政教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