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財政局 ,是達拉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拉特旗財政局
- 辦公地址:林蔭路與迎賓大街交叉路口西南側行政綜合辦公大樓7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旗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旗與蘇木鎮、開發區的分配政策和辦法,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推進達拉特旗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擬訂全旗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旗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旗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旗人民政府委託,向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旗本級預決算公開。辦理旗與市財政和旗與蘇木鎮、開發區財政年終結算事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
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旗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旗國庫業務。擬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政策和自治區、市有關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依法擬訂全旗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限額管理。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相關工作。
(七)根據旗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旗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建立國有金融資本報告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擬訂財政與金融協調配合相關政策,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旗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旗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旗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旗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以及中央、自治區、市和旗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旗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旗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全旗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督導和規範內部控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旗與蘇木鎮、開發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旗和蘇木鎮、開發區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制度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旗財政局會同旗稅務局等部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旗財政局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旗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由稅務局徵收的非稅收入項目的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徵收信息與旗財政局及時共享。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行政審批室)
現任領導
局長:薛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