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統計局,是達拉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拉特旗統計局
- 辦公地址:達拉特旗市府街與西園路交界處向西50米路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旗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旗生產總值,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全旗人口、經濟、農牧業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旗情旗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全旗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旗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旗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地產、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旗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蘇木鎮(街道)、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社會、科技、資源環境和自然資源資產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負責對全旗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旗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向旗委、旗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審查各蘇木鎮、街道,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負責全旗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按規定管理全旗中央財政統計事業經費。
(十)負責擬訂全旗統計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建立、管理和維護全旗統計信息化系統、統計資料庫系統、全旗巨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資料庫。指導蘇木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負責全旗統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財務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保密管理、會務組織等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重要工作的組織實施、督查督辦等。擬定幹部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相關工作。配合人社部門開展全旗統計系列高級職稱資格的送審工作。管理全旗中央財政統計事業經費和機關本級經費。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會計核算和全旗統計系統的財務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統計對外宣傳、輿情監測、應對處置工作。
(二)政策法規室(行政審批室)
執行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負責審核部門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建立、管理和維護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資料庫。組織實施全旗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完善統計信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重大事項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國民經濟核算室
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統計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對各專業統計數據開展質量評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及區域網路、外網統計信息的審核、發布,舉辦或協辦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承擔各級黨委政府考核中的經濟指標監測工作。負責各種統計產品開發。
(四)國民經濟統計室
負責全旗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開展建築、房地產等企業聯網直報工作。全面負責全旗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規模以下企業創新調查的組織實施。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生產運行、經濟效益、企業經營狀況等統計數據。負責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的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負責開展能源企業聯網直報工作。全面負責全旗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五年開展一次)的組織實施。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部門、行業和基層統計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行業發展變化、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商業業態與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提供進出口貨物、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部門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國為總體的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的組織實施。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部門行業統計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和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開展全旗文化產業統計和科技統計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社會和科技統計數據。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調查和普查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全旗人口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提供人口、就業和勞動工資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全旗農村牧區社會經濟調查,負責全旗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統計和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增加值的核算。協助全旗牧業年度畜牧業普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收集、整理和編印農村牧區統計資料。
負責組織實施服務業、交通運輸郵電軟體業、網際網路經濟統計調查工作。編制服務業生產指數。進行服務業經濟運行分析研究。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協調全旗服務業統計工作。負責全旗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組織實施。
直屬單位
(一)達拉特旗統計普查中心
達拉特旗統計普查中心,是達拉特旗統計局所屬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
1.承擔國家、自治區、市在我旗進行的經濟普查、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等統計普查有關工作。
2.承擔我旗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相關工作。
3.承擔普查數據的匯總、分析,提供普查數據等工作。
4.承擔普查資料的開發套用與分析研究等工作。
5.承擔全旗基本單位調查核實,建立、維護、更新基本單位名錄庫工作。
6.承擔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7.完成達拉特旗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達拉特旗城市經濟統計監測中心
達拉特旗城市經濟統計監測中心,是達拉特旗統計局所屬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
1.承擔城市社會經濟情況的專項調查分析工作。
2.承擔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型城鎮化和信息化發展進程的統計監測等工作。
3.承擔蒐集、整理和提供城市基本情況統計、分析、監測及年報等工作。
4.承擔城市人民生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分析研究、市場預測工作,為旗委政府重大決策提供統計數據支撐。
5.承擔全旗部門統計的數據蒐集及資料開發套用等工作。
6.承擔旗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 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