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民族宗教事務局

達拉特旗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的職能部門。現有編制人員10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語辦副主任1人,非領導職務3人,工作人員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拉特旗民族宗教事務局
  • 編制人員:10人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

機構簡介

達拉特旗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的職能部門。現有編制人員10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語辦副主任1人,非領導職務3人,工作人員2人。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等有關民族宗教、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宣傳工作;搞好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處理民族關係方面的有關事宜,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
(三)依法對宗教進行行政管理與監督,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負責對宗教教職人員進行愛國主義和法制教育。
(四)參與制訂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五)負責少數民族扶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篩選、分配、管理和使用,組織調查研究牧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民族地區扶貧事宜。
(六)負責協調、組織蒙古語文的學習、研究和翻譯,搞好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和出版。
(七)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推薦培養和選拔使用工作。
(八)在教育部門的總體規劃指導下,做好我旗民族教育的發展工作。
(九)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披著民族宗教外表進行的破壞活動和其他犯罪活動,協助旗人民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十)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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