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教育體育局

達拉特旗教育體育局

達拉特旗教育體育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全旗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督導室、辦公室、基教辦、人事辦、計畫財務辦、監察審計辦、招生辦、體衛藝辦、勤工辦、安全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23個辦公室。下轄中國小幼稚園66所。全旗共有教職工4913人,中小學生44163人,在園幼兒1180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拉特旗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達拉特旗行政辦公綜合大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教育發展規劃;擬定全旗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方案。
2.負責管理全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事業,規範辦學行為。
3.指導各類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學標準,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指導學校的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學校幹部工作。
4.主管全旗的教師工作,實施各類教師資格標準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統籌安排和指導全旗各類學校、幼稚園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隊伍建設。
5.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普法和國防教育工作。
6.指導並組織全旗教育督導工作,組織第三方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
7.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礎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統計全旗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8.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和監督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套用情況,指導推廣國語並開展國語測試工作。
9.負責全旗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
10.負責全旗中國小、幼稚園的安全管理工作。
11.負責和指導全旗學校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實施教育資源庫和網站,指導並實施旗教育城域網、學校校園網建設。
12.管理全旗各類學歷教育考試工作。主管幼稚園、國小國中招生工作。
13.承辦旗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綜合辦公室職能職責
(1)樹立局機關視窗服務意識,協助分管局長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聯絡協調各辦公室之間的工作,搞好服務。
(2)做好公文的收發、登記、傳閱、立卷、整理、歸檔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列印、裝訂、發放,審核各辦公室草擬的檔案,對行文格式、語言文字、字號標準等有統一的要求,確保教育局印發的各類檔案材料規範標準。
(3)負責全系統大型會議的組織安排、參會要求、會場布置,會議材料的準備,做好會議記錄,整理上報信息,聯繫新聞媒體,搞好宣傳報導,建立圖文並茂的檔案資料。
(4)建立健全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機關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負責教育局公章的管理使用,確保公章使用規範、安全、合理。
(5)管理維護教育局入口網站和公文交換系統,確保信息發布和公文交換正常運行。協調各辦公室和學校幼稚園,了解和掌握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收集、匯總、編制各類教育信息,做好信息反饋上報工作。
(6)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財產管理、衛生管理、後勤保障等日常事務,保證局機關的水、電、暖、電話、網路、公文交換、物業服務的正常運行。
(7)組織安排全體領導幹部參加學習培訓。及時傳達有關涉及職工幹部自身權益的檔案精神,了解掌握與自身工作、家庭生活、身邊親屬等密切相關的政策信息。
(8)負責局機關職工幹部的請銷假審批、考勤記錄和統計匯總工作,每周公布一次出勤記錄。每月整理一次考勤記錄資料,分類存放,管理嚴謹,查閱方便。
(9)年底對局機關各類檔案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對有保存價值和史料價值的檔案資料和文獻資料要彙編成冊,存檔保管。需移交檔案局管理的檔案資料,按要求保質保量的移交保管。
(10)承擔“全面改薄”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相關業務,積極配合其他辦公室開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職責
(1)督促本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教育的重大決策,並監督整改。
(2)研究制定達拉特旗教育督導的有關政策、措施。
(3)督促蘇木鎮人民政府落實承擔的教育事項,並監督整改。
(4)督促本地區教育機構依法規範辦學行為,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
(5)審議達拉特旗教育督導總體規劃和重大事項。
(6)統籌指導全旗教育督導工作。
(7)聘任達拉特旗督學。
(8)發布達拉特旗教育督導報告。
3.監察審計辦職能職責
(1)受理來信,接待來訪。
(2)承辦、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並按時上報處理結果。
(3)向有關單位轉辦、交辦信訪事項、檢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督促落實處理結果,對已辦結的信訪事項,發現事實不清或處理不當的,責成承辦單位限期複查糾正。
(4)調查處理重大信訪事件,調閱有關材料。
(5)向信訪人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有關諮詢服務。
(6)檢查指導下級單位的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7)搞好中國小校收費檢查和校務公開工作。
(8)搞好學校幼稚園的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基礎教育辦公室工作職能職責
(1)負責制定實施全旗中國小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學校布局規劃。
(2)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工作,監測各地義務教育普及程度。
(3)負責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教材、教輔審訂工作。
(4)負責基礎教育公民辦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教育教學評價,深化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
(5)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招生工作和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
(6)民族教育工作。
(7)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
(8)特殊教育。
(9)社會力量辦學。
5.達拉特旗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考試中心)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組織實施全旗普通高考、各類成人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招生考試(中考 )的報名、考試等工作。
(3)開展招生、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宣傳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考試信息服務。
(4)承擔其他社會考試的組織實施,開展面向社會的考試服務。
(5)對本旗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培訓、監督。
(6)負責對全旗各類招生數據的統計分析和考試信息的傳遞工作。
(7)負責考核評估各高級(職)中學、初級中級的招生工作。
(8)建設試卷保密室,保證試卷安全,保管招生電子檔案製作設備。
(9)負責招生考試工作各種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0)擬寫職責範圍的各種計畫、匯報。
(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達拉特旗勤工儉學辦公室職能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檔案精神,全面落實和完成勤工儉學各項工作任務和目標。
(2)負責制定勤工儉學常規工作規劃。
(3)開闢勤工儉學新渠道,拓展勤工儉學新領域,增加勤工儉學新收入。
(4)指導、督促學校貫徹落實上級教育部門和旗教育局勤工儉學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
(5)監管全旗各學校作業本發放、校服定製、學生入保、課桌更新等工作。
(6)了解全旗各學校、幼稚園勤工儉學狀況,整理掌握全旗各學校、幼稚園勤工儉學資料,建立健全勤工儉學檔案。
(7)加強校辦產業的巨觀指導,充分發揮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服務、育人和創收的重要作用,加強勞動實踐基地和勞動教育基地“兩個基地”建設工作,確保勤工儉學健康、規範、有序發展。
(8)指導、監督各學校、幼稚園按政策規定合理使用勤工儉學經費。
(9)擬寫職責範圍內的年度工作計畫和匯報、總結,統計相關數據。
(10)積極主動完成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7.達拉特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職能職責
達拉特旗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成立於2009年8月,是經旗委、旗政府決定,旗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教育局所屬二級全額事業單位,股級建制,人員編制3人。
主要職能、職責
(1)受國家開發銀行內蒙古分行委託,代表旗人民政府負責全旗大學生(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信用、貸款資格評議、認定、審核工作;
(2)負責全旗困難大學生信用助學貸款的受理和發放工作;
(3)負責信用助學貸款的回收和貸後管理工作;
(4)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
(5)收集、整理、匯總全旗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
(6)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各項資助政策,規範操作流程;管理中職學生的資助信息;開展中職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諮詢與信訪工作等;
(7)負責普通高中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落實“兩免”和國家助學金相關政策,監督檢查普通高中學校對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開展普通高中資助政策的宣傳、諮詢、培訓與信訪工作;
(8)負責內蒙古自治區戶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資助的受理、審核和資金髮放工作;
(9)負責鄂爾多斯戶籍城鄉低保家庭大學生(含研究生)補助的受理、審核和資金髮放工作;
(10)做好市人民教育基金會對我旗的貧困學生和貧困教職工的資助資格審核、資金的落實、上報材料等工作;
(11)負責協調社會各界資助全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12)接受自治區助學管理中心、市局、旗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8.計財辦職能職責
(1)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嚴格執行預算制度。學習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心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和資金供給的關係。
(2)督促指導全旗中國小(含特殊教育學校)、幼稚園及所屬二級單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合理編制經費預算,嚴格執行預算,準確編制決算,真實反映財務狀況。
(3)嚴明財經紀律,依法理財,規範教育經費管理,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加強對學校等二級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監督和控制,防範財務風險。
(4)貫徹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積極實施教育惠民政策,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區分輕重緩急,確保中國小、幼稚園公用經費等按時到位,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5)編制本系統財務預算、決算及財務報表,按時填報《基礎教育學校(機構)統計報表》,數據準確,合乎邏輯,不得編造假數據。統計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等。
(6)規範全旗教育系統事業支出、項目支出、經營支出、補助支出等,加強支出管理,支出範圍和支出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混用,不得擠占挪用。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進賬款項,便於計畫列支。
(7)做好教育系統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檢查指導學校、幼稚園撰寫年度財務報告,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財務分析,研究教育系統預算編制與執行、資產使用、收入支出狀況、結轉、結餘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使有限的教育經費實現效益最大化。
(8)對全旗教職工工資測算、統計、發放,負責設在局機關二級單位職工工資表的編制上報。配合監審辦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各種經費的審計工作。
(9)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局機關等全旗教育系統各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10)擬寫職責範圍內的各種工作計畫、總結和匯報材料,統計相關數據,將本辦公室重要檔案資料彙編成冊,積極配合其它辦公室開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幼兒教育辦公室職能職責
(1)負責各類幼稚園(班)託兒所登記註冊與管理。
(2)負責制定幼兒教育工作發展規劃。
(3)負責對各類幼稚園進行業務指導和評估,督促幼稚園嚴格執行保教計畫,組織好各項活動。
(4)督促各類幼稚園開展好教育教學活動。
(5)做好各類幼稚園園長、保育員的培訓工作及幼兒骨幹教師的培養工作。
(6)負責統計並上報幼稚園各類報表。
10.職業教育辦公室職能職責
(1)編制全旗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2)統籌管理全旗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改革。
(3)負責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工作。
(4)負責職業技術學校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學校專業課程設定、調整及畢業證書的審驗發放
(5)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
(6)對全旗職業學校的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7)對全旗職業技術教育前景進行發展預測,有計畫地培養我旗經濟建設所需要的專門人才
(8)對職業高中的全面布局及專業設定調整提出意見
(9)負責職業學校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檢查和評估
(10)對職教經費的分配提出意見並檢查使用情況
11. 德育辦公室工作職能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旗關於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
(2)負責制定全旗中國小德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評估中國小校德育工作,包括德育課程落實和學科德育滲透、各項德育活動的組織實施。
(3)會同教研信息培訓中心,抓好德育隊伍建設工作。
(4)負責“溫馨教室”、“三好標兵”、“校園之星”和“美德少年”等相關評選工作。
(5)負責與德育相關的社會實踐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6)組織召開中國小德育工作會議;做好德育宣傳,組織開展德育科研工作,及時召開德育工作研討會或者班主任工作研討會。
(7)負責校園文化建設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學校創建文明學校、節約型學校,綠色環保學校等。
12.達拉特旗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職責
(1)負責對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全旗國家三類城市語言文字達標評估工作及區域性語言文字達標評估工作。
(3)負責全旗國語培訓測試工作的統一規劃、管理、指導與監督,制定並實施培訓、測試工作規劃和計畫。
(4)配合市漢語辦組織全旗的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5)接受市漢語委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向市漢語委辦報告年度計畫和工作總結。
(6)開展旗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評估工作和市、自治區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申報工作。
(7)負責開展測試員隊伍建設。
(8)負責指導全旗的用語用字情況。
(9)領導書法培訓機構的工作,積極開展書法教師及書法愛好者的培訓活動。
(10)組織開展每年的經典誦讀和漢字聽寫大會。
(11)組織開展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
(12)完成上級部門辦交的其它工作。
13.安全管理辦公室職能職責
(1)認真貫徹關於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指導學校、幼稚園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落實措施,明確責任。
(2)檢查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了解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狀況,督促學校依法落實各項安全工作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3)指導開展安全知識、技能培訓,增強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4)指導學校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核准學生交通用車,督促學校、幼稚園建立學生交通用車檔案,審批學校組織的旅遊、參觀等大型集會活動。
(5)對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進行考核,列入學校管理工作目標責任範圍,建立獎懲制度。
(6)做好全旗學校、幼稚園的教學設施設備的檢查與指導工作。
(7)負責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各項應急預案,建立預警機制,督促、指導、檢查、評比學校、幼稚園綜合治理、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8)擬寫職責範圍內的各種計畫、匯報和總結,統計相關數據。
(9)負責全旗中國小、公辦幼稚園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辦公室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國防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旗學校體育、衛生、國防教育工作的發展規劃。
(2)巨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國防教育工作,制訂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國防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檔案。
(3)組織各類學生體育訓練和競賽活動,組織、協調各中國小、幼稚園參與相關體育活動。
(4)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5)做好全旗學校、幼稚園的食品衛生、防疫、體育設施設備的督查與管理指導工作。
(6)擬寫職責範圍內的各種計畫、匯報和總結,並統計相關數據。
(7)承辦教育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制定全旗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劃、計畫、調研、檢查、 指導、評估;
(9)負責管理學校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藝術教育工作指導性檔案;組織、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藝術比賽活動;
(10)參與規劃學校有關藝術教育基礎設施、教材建設、專業教師培訓;
(11)負責教育系統的婦女工作。
15.基建辦公室職能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範,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基本建設任務。
(2)負責編制或委託編制基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組織安排設計、地質勘探招標或委託工作;組織設計方案比選、審查、論證及設計的管理和設計報批工作。
(3)加強對外聯繫,協調外部關係,負責基建項目立項、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環保等報審、報建的手續工作;負責教育用地的徵用、辦證等工作。
(4)負責基建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邀標、議標)、監理招標(邀標、議標),落實項目施工、監理企業,簽訂施工、監理等有關契約。
(5)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督控制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和投資,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工程決算送審,督促做好工程保修期內的回訪和維護工作。
(6)協助各中國小、幼稚園進行校舍的維修改造工作。
(7)負責收集整理基建工程檔案資料,做好基本建設年度統計和總結工作,按要求做好各項基本建設報表工作。
(8)擬寫職責範圍內的各種工作計畫、總結和匯報材料,統計相關數據,將本辦公室重要檔案資料彙編成冊,
(9)加強基建隊伍建設,廉潔奉公,自覺接受民眾監督;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增加工作責任心,組織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以適應基建技術不斷更新的需要。
(10)積極配合其它辦公室開展工作,完成局領導決定和交辦的其它工作。一是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局機關基礎設施建設。二是負責教育系統中國小、幼稚園的新建、維修、改擴建工程,按要求辦理用地選址、規劃設計、立項審批、招投標、開工建設等手續,嚴格質量監督管理,跟蹤審計,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校舍安全建設標準。三是擬寫職責範圍內的各種工作計畫、總結和匯報材料,統計相關數據,將本辦公室重要檔案資料彙編成冊,積極配合其它辦公室開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6.人事人才辦公室職能職責
(1)建立健全教職工管理制度,根據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合理配置教職工,結合實際核定公辦幼稚園教職工編制,負責全旗教職員工的調配及教師招聘工作。
(2)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定期調查分析教師思想狀況,及時解決教師思想問題與實際困難,教育廣大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逐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輪崗交流機制,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持農村教育,公平合理調配農村教師進城工作。
(4)指導中國小教師績效工資實施工作,健全符合教師職業特點、體現崗位績效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保障農村基層工作教師的工資傾斜政策的落實。
(5)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的資格審查和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做好全旗教職工工資及各種保險福利待遇的調整、變更、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設在局機關的二級單位職工的調資、職務評聘、年度考核等報審工作。
(6)完善教師表彰獎勵制度,制定教育系統各類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辦法,規範中國小、幼稚園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優評先、表彰獎勵活動及推薦上報工作。
(7)核定編制,對各中國小、幼稚園及二級單位教職工人數進行年度審核編制,統計相關人事年報數據。承擔“全面改薄”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相關業務。
(8)負責教職工年度考核、人事、業務和工資檔案的建設管理工作。確保各類檔案內容完整、管理規範、分類準確、保管嚴密、取閱便捷,辦理轉遞程式符合要求。
(9)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國小校長和教職員工崗位培訓規劃、年度計畫及崗位技能培訓工作,實施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定期開展教師隊伍建設情況督導工作。
(10)啟動實施“教育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建設名校長、名教師工作室,發揮名優骨幹教師的帶動引領作用,引進和培養學科領軍人物。
(11)撰寫職責範圍內的各類工作計畫、總結和匯報材料,將本辦公室重要檔案資料彙編成冊,積極配合其他辦公室開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7.信訪辦公室職能職責
(1)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對信訪人提出的訴求案件實行明確分工,實施領導包案制度。各包案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詳細了解所包案情,依據法律、法規予以答覆、解決。
(2)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堅持認真對待、實事求是、依法解決問題和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要堅持依法辦事,依據相關政策法規進行說服勸導,以解決問題為根本,積極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盡力把矛盾化解在教育系統內部。
(3)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上訪事件處置成員要加強信訪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密切關注信訪動態,要突出做好預防工作;負責與相關單位一起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參與研究答覆意見、解釋有關政策法規,做好來訪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將上訪事件總體情況上報領導,並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負責落實領導指示精神,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處理上訪事件;
(4)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18.民族教育辦公室職能職責
(1)加強協調推動相關教育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
(2)配合市民教科和達拉特旗民族宗教事務局加強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政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責。
(3)按照上級業務部門要求,完成少數民族文化科技培訓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關於民族、宗教、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政策的宣傳教育並提出工作建議。
(5)負責協調推動民族教育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學校相關領域的實施與銜接;監督實施和完善民族學校相關政策的落實。
(6)研究擬訂協調學校相關民族關係的原則和方法,促進各民族學生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協調處理各學校相關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和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和區塊發展。
(7)對全旗少數民族學生上學中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的落實,對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對民族地區學生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的落實是否到位;對少數民族專項貸款和專項資金項目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是否合理;
(8)在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方針、政策的指導下,研究全旗少數民族學校的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
(9)在自治區、市、旗各部門的總體規劃指導下,研究全旗民族教育改革發展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配合教育局各部門承辦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
(10)對少數民族學校的民族教育骨幹教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教師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11)對全旗少數民族教師、學生的狀況、婦女兒童狀況和散雜居少數民族學生情況的調查研究。
(12)負責配合全旗少數民族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教師、學生的語言文字培訓工作。
(13)承辦市旗等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級單位

1.達拉特旗青少年活動中心職能職責
(1)負責全旗青少年校外教育和各項活動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2)以校外教育培訓為主要形式,發揮自身優勢,以陣地為依託,以活動為載體,以社會為舞台,以服務青少年為出發點,為青少年提高自身素質和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服務。
(3)整合全旗教育和社會資源,提升活動中心的內涵和質量,增強校外活動的特色與活力。
(4)有計畫地組織全旗青少年學生參加各種健康有益的校外活動,舉辦大型主題教育活動和專題講座。
(5)舉辦各類特長培訓班,培養青少年的藝術特長、勞動技能和科技創新能力,認真落實“培訓與服務”並舉的辦學宗旨,突出個性化教育,尊重學員的興趣愛好。
(6)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2.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職能職責
(1)負責對全旗中國小的教育教學的研究;
(2)指導全旗中國小的教育教學;
(3)對全旗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測;
(4)在教育教學方面給全旗各中國小提供服務。
(5)負責全旗教師隊伍的業務培訓。
(6)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各中國小幼稚園職能職責
培養教育各類型人才的基本素養,良好習慣,道德品德的形成,讓孩子們德智體美勞健康發展,作對社會對國家有用的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現任領導

王飛: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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