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情遂欲

體察和理解他人或民眾的思想感情,滿足他人或民眾的生活欲望。清代戴震的情慾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情遂欲
  • 定義:清代戴震的情慾觀
  • 作者:戴震
戴震從他的理欲統一觀出發,認為理存於欲。他指出,人生後,即有欲、有情、有知。此三者,乃“血氣心知之自然也”(《孟子字義疏證·才》)。這裡的“欲”,指的是包括“色聲嗅昧”等的基本生活欲望;“情”,指的是人的“喜怒哀樂”的思想情感;“知”,指的是辨別美醜是非的能力。戴震認為社會之所以動亂,“民愁苦而動搖不定”,是因為統治者“貪暴而賊其民所致”。因此,他提出要穩定社會,必須“體民之情,遂民之欲”,即體貼民情,滿足其欲,這才是聖人之道。他說:“聖人之道,使天下無不達之情,求遂其欲而天下治。”(《戴東原集·與某書》)在《孟子字義疏證》中,他又詳細地論述了這一點:“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達,斯已矣。……遂己之欲者,廣之能遂人之欲;達己之情者,廣之能達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無不遂,人之情無不達,斯已矣。”(《孟子字義疏證·才》)從道德的角度講,戴震認為,能否做到達人之情,遂民之欲,就是“仁”與“不仁”的界限,“遂己之欲,也思遂人之欲,而仁不可勝用矣;快己之欲,忘人之欲,則私而不仁”(《原善》下)。很顯然這是儒家“推己及人”思想的進一步發揮。達情遂欲,既表現了戴震理想的崇高道德境界,也體現了他的社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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