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教育局是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州市教育局
- 外文名:Dazhou City Bureau of Education
- 地理位置:四川達州
- 局長:陳軍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與民辦教育科等
- 導向:就業為導向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直屬單位,直屬學校,地圖信息,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加大教育執法力度,規範辦學行為。
(二)擬訂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批達州市城市控制區範圍內新辦學校的設定、校址定點、遷移、停辦,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管理全市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工作。
(四)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材管理工作,組織審定地方統編教材規劃,指導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和學校科研基地建設。
(五)統籌和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負責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九)負責全市教師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十)負責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一)負責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歷教育考試工作,統籌編制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國小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大中專招生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市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達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加強直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學校制度建設和教育教學、幹部人事、財務基建資產等管理。
(十五)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處理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議定、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工作,並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戰線政務信息和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教育年鑑編纂工作,管理教育宣傳工作,協調管理機關和市級教育直屬單位(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
(二)政策法規與民辦教育科: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承擔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研究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等綜合改革工作;歸口管理教育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普及和教育執法工作;擬定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推動教育系統政務、校務公開;統籌協調、歸口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教育類學會、協會等教育社團工作;牽頭管理市管民辦學校;承擔有關行政審批的事項。
(三)計畫基建財務科: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統籌編制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學校規劃布局和結構調整;統籌管理確定後的市本級教育事業費、教育專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和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學校財務管理、後勤管理、基建管理、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負責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及監督管理;協調有關科室監督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學校)的國有資產;編制和審批直屬事業單位(學校)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學校基建項目建設;統籌擬訂和管理全市教育收費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全市教育經費投入統計;負責組織對學校危房的檢查、鑑定、改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校舍安全問題的處理;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四)職成教育: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技術教育;制定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課程設定和教材選用;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學生培養、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以及中職學生資助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城市與農村職業教育綜合改革;指導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市屬高等學校的規劃建設、教育教學改革和管理、人才培養、辦學水平評估等工作;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牽頭管理職業教育直屬學校。
(五)督導辦:負責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擬訂本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指導性檔案、工作制度和實施方案;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級政府實施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工作進行評估檢查;組織對全市“兩基”鞏固提高工作進行複查評估;組織對全市中等及以下學校辦學方向、辦學行為、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進行督導檢查、評估及監測;指導下級教育督導機構開展工作;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
(六)基礎教育科:承擔全市基礎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參與擬訂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中國小德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安全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科普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學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組織審定中國小地方教材;負責組織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和直屬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評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承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國語培訓及等級檢測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牽頭管理基礎教育直屬學校。
(七)人事師訓科:制定全市學校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實施措施;規劃並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學校黨的思想理論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教育系統專家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人才資源的配置和考核、獎懲工作;制定全市學校的新師資培養和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管幹部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工作;參與直屬學校校級領導幹部的考察、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負責指導教師培訓機構的基礎建設、辦學水平評估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八)體衛藝科: 負責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檔案;規劃並指導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並會同實施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學校衛生防疫、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負責校園環境的建設工作。
(九)安全信訪(9+3)辦公室: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學校安全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學校安全工作長遠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學校安全工作重要制度;督促、檢查全市學校安全工作落實;組織指導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指導、督促一般事故處理;參與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負責機關和戰線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教育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會同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檢查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貫徹落實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的各項政策;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全市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市教育工會:在局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工會組織建設和市本級學校(單位)工會幹部的考察、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負責推行教代會制度,加強學校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工會法》、《工會工作條例》,抓好師德教育工作,推進校務公開工作的評估和指導,確保工會維護職責的落實;貫徹《教師法》,落實生活保障和“送溫暖”工作的實施,關心教職工工作、勞動條件的改善,完善教職工的保障機制;抓好教職工之家工作,積極開展各項文體活動,豐富教職工的文化建設;保障職工的生活福利,協助有關部門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督促教職工合法福利待遇的落實。
(十二)市語委辦
直屬單位
達州市招生辦、達州市自考辦、達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達州市電化教育館、達州市教育技術裝備所、達州市勤工儉學服務中心。
直屬學校
地圖信息
地址:永興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