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規、規章和實施細則,制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要求承擔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商貿物流發展,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民爆流通、報廢汽車、舊機動車交易等特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設駐達商務代表機構的管理。
(九)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和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市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市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二)管理我市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達州市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三)承擔貿易促進、援外項目招標、有關會展活動等的具體組織工作。
(十四)規劃全市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十五)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科)
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事務、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績效考核、機要檔案、保密、對外聯絡、車輛管理、接待、採購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編制起草商務發展中長期限規劃;負責草擬綜合性重要文稿,組織重大課題調研;負責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承擔局電子政務、政府網站及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承擔商務志編纂工作;負責定點扶貧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安全、信訪、應急維穩管理工作。
二、財務科
研究提出促進商務發展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監督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組織內部審計。
三、法規與公平貿易科(行政審批科)
制訂商務規範性檔案;負責法制宣傳培訓和執法監督,指導全市商務系統依法行政;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等事務;承擔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商務行政許可工作,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指導全市商務行政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四、服務業發展協調科
負責承擔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市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推進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達州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市場運行秩序科
負責建立完善全市貿易市場調控、監管體系建設,規範市場交易行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負責內貿行業統計、市場統計檢測調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穩定市場,擴大消費;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等)儲備管理;承擔“菜籃子”、商品供應、繭絲綢流通等協調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相關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承擔組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業;履行監管職責,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受理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工作;按規定承擔藥品流通相關管理工作;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市場體系建設科
負責建立完善市內貿易市場規劃體系,最佳化空間布局和市場結構;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城市商業健康、有序發展,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銜接;規範商業領域投資市場準入程式,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參與指導期貨市場的發展;負責拍賣、典當、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有關監管工作;負責民爆物資器材銷售管理;牽頭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商貿服務管理科
負責建設完善市內貿易市場組織體系,促進市場主體發展,推廣現代流通方式;擬訂流通業發展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擬訂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技術貿易和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工作;推動商貿流通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商貿物流體系新業態發展;促進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規定對租賃、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技術引進和出口工作,負責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國際貨代工作;指導監督管理以達州市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指導商務商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八、外貿外資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達州委員會)
擬訂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外貿運輸業務;研究提出促進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進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負責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的監管。研究提出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承接加工貿易轉移;負責加工貿易統計、深加工結轉等業務管理,依法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協調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並指導商務系統外事聯絡工作,管理商務因公出國(境)事宜,承辦重要商務外事活動;承擔商務涉外宣傳、貿易促進、援外項目招標、有關會展活動等工作;負責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交辦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外商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利用外資、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外資併購工作;建立引資項目庫和資源庫,跟蹤促進重大外資項目;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組織跨區域大型投資促進和外資政策宣傳,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投資促進工作網路體系,承擔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會、協會的聯繫與交流;指導協調市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指導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研究我市外商投資現狀及發展趨勢,參與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統計;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增資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帶動全市成套設備出口;執行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全市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負責多雙邊對我市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對我市的贈款)。
九、黨建辦(人事科)
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機關黨委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安排機關和黨組中心組政治理論學習。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培訓和培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及統戰工作。協調指導本系統及下屬單位黨建工作。牽頭協調機關扶貧幫困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有關的信訪、政務公開、保密和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完成上級機關黨工委和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市商務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市商務局及原市外經貿局、市財辦、市流通行業辦、市物資行業辦、市食品工業協會的離退休(職)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