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0年)三季度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我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呈現漲幅擴大態勢,特別是以農產品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保障民眾生產生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穩定物價保障民眾生產生活的緊急通知》(川府發電〔2010〕66號)要求,現就我市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穩定市場物價,切實保障民眾生產生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抓好農業生產,切實保障農副產品供應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扶持農業生產的各項政策措施,更加重視農業的基礎地位,採取更加強有力的耕地保護措施,穩定農作物播種面積。要進一步完善保障市場供應和穩定價格的應急預案,健全完善糧食、豬肉、食用植物油、石油、電煤、化肥等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制度,落實《達州市常年性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努力保障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確保居民生產生活必需品供應不斷檔、不脫銷,防止價格出現大起大落,努力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
二、努力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
進一步落實國家、省有關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繼續實行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對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範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進一步改善農產品流通設施條件,提高農產品產銷組織化程度。組織開展農貿市場專項檢查,完善政府投資修建的農貿市場監管制度,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努力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
三、重點保障農業生產要素供應
繼續實行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價格優惠政策,保障化肥企業正常生產用電、用氣供應,不得對化肥企業拉閘限電,切實落實化肥淡季儲備政策和計畫安排。進一步組織好煤電油氣供應保障,加強組織協調,搞好運力銜接,確保冬春季能源供應。要組織好煤炭生產供應,優先保證發電用煤運輸,煤電雙方要銜接好2011年度電煤供需契約,保持煤炭價格基本穩定。要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企業正常生產電力供應,不得隨意拉閘限電。增加成品油特別是柴油供應,重點保障農副產品等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用油。各地區要提早做好明年(2011年)春耕備耕工作,提前組織好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生產、供應和儲備,確保明年(2011年)春耕農資價格基本穩定。
四、進一步強化價格監測預警預案
價格、商務、糧食、統計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產資料價格的監測,及時、全面、準確地掌握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適時發布市場供求、價格信息,合理引導消費。要加強價格預警,加強市場價格信息分析,及時掌握主要商品生產、交易量和生產成本、流通環節加價、政府儲備、資金流向、庫存變動等情況,做出準確預警。要針對可能出現價格異常波動的商品和苗頭性問題,及早制定價格調控預案,及時有效解決問題。發改、財政、民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好價格臨時補貼預案,積極向上爭取和落實財政專項資金和價格調節基金,適時啟動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按照隸屬關係,增加對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生食堂的補貼,各大中專院校要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切實安排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的生活。
五、加大市場物價監管力度
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市場巡查,嚴肅查處惡意囤積、哄抬價格、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要加強糧食、肉類、果蔬產品等農產品期貨和電子交易市場監管,抑制過度投機行為,取締非法交易。糧食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整頓糧油等主要農產品收購秩序,嚴格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加強糧食收購資金監管。根據實際情況逐戶核定和檢查糧食經營者庫存限量,取締無證照收購加工和經營棉花的行為,全面清理大宗糧食深加工企業,關停違規建設的玉米等大宗糧食深加工企業。
六、正確引導市場消費和價格預期
加強價格宣傳工作,建立健全價格新聞披露機制,完善價格信息發布制度,穩定社會預期。要加大輿論宣傳和政策引導,大力宣傳當前我市農副產品生產穩定、供應充足的主流態勢,以及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場供應、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生活方面的決心和措施。及時發布重要商品市場供求和價格信息,因勢利導,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安定民心,穩定社會預期。要大力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提醒告誡,引導生產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穩定市場物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定信心,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重點治理,保障民生、穩定預期”的原則,切實採取綜合措施,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堅持扶持生產、保障供應與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結合,實施短期應急措施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理順價格關係與保障民眾基本生活相結合,維護企業正常經營活動與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相結合,有效抑制市場物價過快上漲,保障民眾生產生活。要嚴格控制政府出台提價措施,抑制新的漲價因素。按照省政府規定,在今年(2010年)年底前,除國家、省統一調整價格收費項目外,我市原則上暫不新出台和調整政府管理的價格和收費項目。要繼續堅持價格形勢會商制度,不斷提升價格走勢分析研判的前瞻性和科學性,及時採取調控措施。要加強部門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查找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努力解決物價上漲造成的現實問題和矛盾,確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穩定市場物價、保障民眾生產生活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各地各部門要抓緊抓好本通知的貫徹落實,並在2010年12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