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和措施的意見

為合理利用縣城區土地資源,盤活現有存量國有土地資產,促進城鎮建設、地開發整理和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對盤活我縣現有存量國有土地提出以下見。

一、我縣存量國有土地的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及所處位置
面積(平方米)
預計可變現資金(萬元)
備 注
原侵油廠
22460
600
企業破產收回
原芙蓉江酒廠
(陵環路)
16310
450
企業破產收回
原芙蓉江酒廠(玉泉酒廠)
2880
180
企業破產收回
原龍華寺酒廠
9733
150
企業改制收回
原電影院
1970
250
企業改制收回
原農機廠
1024
10
企業改制收回
新區八號路交叉口(糧貿公司)
6667
200
閒置收回
新區八號路口
7515
200
新征儲備土地
新區二號兩側
16000
800
新征儲備土地
合 計
84559
2840

二、玉溪鎮(縣城)存量建設用地出讓計畫和擬規劃用途
地塊名稱
及所處位置
面積(平方米)
規劃用途
擬出讓年度
原浸油廠
22460
住宅兼商業用地
2007年
原芙蓉江酒廠 (陵環路)
16310
住宅兼商業用地
2007年
原芙蓉江酒廠 (玉泉酒廠)
2880
住宅兼商業用地
2007—2008年
原龍華寺酒廠
9733
住宅用地
2007—2008年
原電影院
1970
商業用地
2007—2008年
原農機廠
1024
住宅用地
2008年
新區八號路交叉口
6667
商住用地
2007年
新區八號路口
7515
商住用地
2006年
新區二號兩側
1600
商住用地
2006年
三、盤活存量國有土地的政策措施
(一)縣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縣長為組長,縣監察局、財政局、發改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房管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存量國有土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審查存量土地管理規劃方案、土地出讓方案,並組織方案實施和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監督管理。
(二)按年度土地出讓計畫,由縣建設局負責對每宗地進行規劃設計,制定具體的規劃方案和指標。
(三)縣國土資源局要根據存量國有土地的年度出讓計畫,擬定出讓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採取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我縣盤活存量國有土地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引進縣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進駐我縣發展,努力實現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縣財政局要嚴格按照土地出讓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監督土地出讓金全額上繳財政,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
(五)對經縣人民政府批准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土地受讓人可依法辦理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和準建證等證件。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要做好用電用水的服務工作。
(六)繼續開展縣城規劃區範圍內房地產市場進行治理整頓,嚴格農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原有宅基地不得由農民自行拆建;縣城規劃區的建設一律由縣建設局組織編制詳細規劃,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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