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芙蓉江住宅小區規劃用地範圍內墳墓遷移的公告

為切實解決我縣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原芙蓉江酒廠用地範圍內建設住宅小區。現就規劃用地範圍內的墳墓遷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規劃用地四至地界為:東至玉溪河,西至陵環路,南至原食品公司界,北至氣象局、民族中學界。凡在規劃用地範圍內的現有墳墓均為遷移對象。
二、凡在規劃用地範圍內的墳墓,請墓主到道真自治縣房產管理局登記,辦理遷移手續,並於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前遷出。逾期未遷出的,將按無主墳墓處理,就地平毀。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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