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以工代賑易地扶貧開發項目有關優惠政策的通知

在本項目實施期間,縣民政、民宗、扶貧、交通、水利等單位的有關資金本項目資金捆綁使用。各部門要積極支持,互相配合,搞好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以工代賑易地扶貧開發項目有關優惠政策的通知
  • 部門要求:積極支持,互相配合,搞好服務
  • 要求:捆綁使用
  • 使用領域:縣民政、民宗、扶貧、交通
各級(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切實抓好我縣易地扶貧開發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優惠政策。
一、
二、本項目中建房戶宅基地的選址,應儘量占用非耕地,選址時由國土、建設部門到現場勘測丈量,核准面積及四至界畔,經鄉(鎮)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後,報縣國土局按程式審批。在規定面積內的宅基地,國土部門只收取工本費,不得收取其它費用。
三、搬遷戶建房在規定面積內的,經(鄉)鎮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後,財政部門免收耕地占用稅;水電部門免收水土保持補償費;林業部門在辦理砍伐計畫時,免收林業更改基金和育林發展基金。
四、建設部門負責移民新村規劃設計,並免收設計費;水利、電力、交通等部門應積極解決好人畜飲水、通電、通路等相關問題。
五、公安部門要積極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六、教育主管部門要優先安排移民安置地教學設施建設,保證移民搬遷戶子女能就地入學。
二〇〇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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