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形上學奠基

道德形上學奠基

《道德形上學奠基》是2013年7月1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康德 (Kant I.)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德形上學奠基
  • 外文名: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
  • 作者:康德 (Kant I.)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頁數:150頁
  • 開本:32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3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人民出版社發行部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內容簡介

《道德形上學基礎》出版於1785年,是康德道德哲學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是在完成《純粹理性批判》和《實踐理性批判》之間寫成的小冊子。這部著作系統地展示了康德如何從一般道德理性知識中挖掘出道德性的最高原則,並對道德法則與自由的關係作了一個初步的清理。康德正是在本書中提出了“人是目的”這一命題,本書採取一種從下而上逐步提升的方式,或者說從分析上升到綜合、從具體提高到抽象的方式,從日常現實的道德經驗出發,是最通俗的一部。不僅展示了康德道德哲學的整個邏輯體系,而且揭示了這個道德體系的發生學,表明它的那些原理是怎么建立起來的。包含了康德道德哲學中許多難解之謎的謎底。本書由楊雲飛譯,鄧曉芒校訂。

作者簡介

作者:(德國)康德(Kant,I) 譯者:楊雲飛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從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識過渡到哲學的道德理性知識
第二章從通俗的道德哲學過渡到道德形上學
意志自律作為德性的至上原則
意志他律作為德性的一切不真實的原則之根源
由他律的這一被假定的基本概念對一切可能的德性原則加以劃分
第三章從道德形上學過渡到純粹實踐理性批判
自由必須被預設為一切理性存在者的意志的屬性
論依附於德性之各種理念的關切
一種定言命令如何可能?
論一切實踐哲學的最終界限
總評
德漢術語索引
附錄康德道德哲學的三個層次

序言

古希臘哲學分成三門科學:物理學、倫理學和邏輯學。這個分類是和事情的本性完全適合的,而且僅僅除了對這分類的原則也許有所增加,以便一方面保證這種劃分的完備性,另一方面能正確地規定那些必要的分支以外,人們不需要對此加以任何改進。
所有的理性知識要么是質料的,即考察某一個客體(Obiekt);要么是形式的,即僅僅探究知性和理性自身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維的普遍規則,而不涉及各種客體的區別。形式的哲學就叫做邏輯學,而處理確定的對象和這些對象所遵守的規律[法則]的質料的哲學,又有兩方面。因為這些規律[法則]要么是自然的規律(GesetzederNatur),要么是自由的法則(GesetzederFreiheit)。關於第一種規律的科學稱為物理學,關於第二種規律的科學是倫理學;前者也稱為自然學說,後者稱為道德學說。
邏輯不能有經驗性的部分,亦即不能有這樣一個部分,在其中思維的普遍必然的規律建立在來自經驗的根據之上;因為否則它就不是邏輯了,亦即不是知性或理性的、對所有思維有效並且必須被演證(demonstrieren)的法規了。相反,自然的人世智慧(Weltweisheit)和道德的人世智慧一樣,每一個都能有自己的經驗性的部分,因為前者必須對作為經驗對象的自然規定其規律,而後者,必須對人在受自然刺激時的意志規定其規律,第一類規律是作為萬物據以發生的規律,第二類規律則是作為萬物應當據以發生的規律,但仍要考慮到那些經常令它不發生的條件
所有的哲學就其立足於經驗的根據上而言可以稱做經驗性的(empirische);而就其只從先天的原則出發闡明其學說而言,可稱做純粹的哲學。後者,如果它純然是形式的,就叫做邏輯學;而如果它限於知性的那些確定對象上,就叫做形上學。
以這種方式就產生了一個雙重的形上學的理念,一種是自然形上學(Metaphysikder:Natur)。一種是道德形上學(MetaphysikderSitten)。因而物理學將有其經驗性的部分,但也將有其合理性的(rational)部分;倫理學同樣如此;不過倫理學的經驗性部分在這裡將有可能特別地被叫做實踐人類學(praktischeAnmmpologie),而合理性的部分有可能被嚴格地叫做道德學(Moral)。
一切行當、手工業、技藝都由於勞動分工而獲益,亦即不是一個人什麼都做,而是每個人把自己限定在某件在操作方式上與別的工作有明顯不同的工作上,以便能最完善和更輕鬆地完成這項工作。工作還沒有這樣劃分和分配開來的地方,每個人都是多面手,那么這些行當就還處在最粗野的狀態。但是,雖然這本身也許並不是一個不值得考慮的話題,即問一問,純粹哲學在其一切劃分中是否要求有它自己特殊的人士,而下述情況是否就會改進這個博學的行當的整體,即當那些習慣於按照大眾的口味在他們自己不熟悉的各種各樣的關係方面將經驗性的東西和理性的東西混在一起出售的人,他們自稱為獨立思想家,卻把另外一些只配備有理性份額的人稱之為鑽牛角尖者,這時他們就會受到警告,說不要同時從事兩種在處理方式上完全不同的職業,其中每項職業或許要求一種特殊的才能,而它們在一個人身上的結合只會產生出半瓶醋來:不過我在這裡要問的只是,科學的本性是否要求任何時候都小心地把經驗性的部分和理性的部分區分開來,並在本來意義上的(經驗性的)物理學之前先講自然的形上學,而在實踐的人類學之前則先講道德的形上學,這兩種形上學都必須與一切經驗陸的東西仔細撇清關係,以便知道純粹理性在這兩種情況下有可能做出多大的成就,以及它們本身將從何種源泉中汲取自己的這種先天的教導,此外,後一工作是可以由各種道德教師(他們號稱“匹夫”)來做呢,還是只能由一些受到這一使命感召的人來推動。
既然我這裡真正的意圖是指向道德的人世智慧(diesittlichWeltweisheit)的,所以,我把提出的問題僅限於這一點:人們是否會認為極有必要有朝一日建立起一種純粹的道德哲學(Moralphiloso-phie),它將會把所有那些只要是經驗l生的東西和屬於人類學的東西全部清除掉;因為,必須有這樣一種道德哲學,這從義務和德性法則(sittlicheGe-setz)的通常理念來看是自明的。每個人都必定會同意,一條法則,如果要被看做是道德的,即看做責任的根據,它自身就必須具有絕對的必然性;像“你不應該說謊”這樣的誡命(Gebot),絕不僅僅是只對人類有效而其他理性存在者卻可以對之不加理會的;所有其他真正的德性法則都是如此;因而,責任的根據在此不能到人類的本性中或人所置身的那個世界的環境中尋找,而必須先天地僅僅在純粹理性的概念中去尋找;而任何建立在單純經驗的原則之上的其他規範(Vorschrifl),甚至一個在某一方面看來是普遍的規範,只要它有一絲一毫,也許只有一個動因是置身於經驗性的根據上的,那么它雖然可以叫做一條實踐的規則(praktischeRegel),卻絕不能叫做一條道德的法則。
這樣,在所有的實踐知識中,不僅道德法則和它們的原則一起,與所有其他任何含有某種經驗性東西的知識有本質上的區別,而且所有的道德哲學完全建立在它的純粹部分之上,並且,在運用於人類時,道德哲學不僅不需要從關於人的知識(人類學)借來絲毫東西,反而給予作為理性存在者的人以先天的法則,當然這些法則還要求有被經驗磨利了的判斷力,以便一方面區分在哪些場合道德法則有其套用,另一方面為道德法則找到進入人的意志中去的入口和實行的重點,因為人的意志本身受到那么多愛好的刺激,他雖然有能力產生某種實踐的純粹理性的理念,但要讓這理念在他生命的歷程中具體地起作用,卻並不那么容易。
所以,一個道德形上學是必要而不可或缺的,不單純是出於思辨的動因,為的是探究那些先天地置於我們理性中的實踐原理的來源,也是因為只要缺失了正確評價道德的那種引線和至上的標準,道德自身總是會遭到各種各樣的敗壞。因為對於什麼才應該是道德上善的,僅僅是合乎德性法則是不夠的,而必須也是為了德性法則而發生;否則,那種符合就只是非常偶然的和形形色色的,因為有時不道德的根據固然也會產生出合乎道德法則的行動,但更多時候是產生違背道德法則的行動。現在,既然純粹的和真正的(這在實踐中恰好是最為重要的)德性法則除了在一種純粹哲學之中,不可能在任何別的地方找到,所以這一純粹哲學(形上學)就必須走在前面,沒有這個形上學就根本不會有任何道德哲學,甚至那種在經驗性的原則中摻雜有那些純粹原則的道德哲學也配不上哲學這個名稱(因為把哲學和普通的理性知識區別開來的正是,哲學把後者只是混雜地把握的東西在這門單獨的科學中闡述出來),更不用說配不上道德哲學的名稱了,因為恰好由於這種混雜,它甚至損害了道德自身的純粹性,並與道德固有的目的背道而馳。
人們不要以為,這裡所要做的,著名的沃爾夫在他的道德哲學,即他所謂的普遍的實踐性人世智慧(allgemeinenpraktischenWeltweisheit)的引論中,都已經做過了,因而我們在此不可能涉入一個完全嶄新的領域。正因為它據說是一種普遍的實踐性人世智慧,它所要考察的,就不是任何一種特殊種類的意志,比如一種無須任何經驗性的動因完全為先天原則所規定,人們可以稱之為純粹意志的意志,而是一般的意願,以及在這種普遍意義上歸之於它的所有的行動和條件,並且,它由此區別於道德形上學,正如普遍邏輯區別於先驗哲學一樣,在兩者之中,普遍邏輯闡明一般思維的活動和規則,先驗哲學則只是闡明純粹思維的特殊活動和規則,也就是通過這種純粹思維,對象得以完全先天地被認識。因為,道德形上學應該研究一種可能的純粹意志的理念和原則,而不是一般人類意願的行動和條件,這些東西絕大部分來自心理學。在普遍的實踐性人世智慧中(儘管超出了它的一切許可權),也談及道德法則和義務,但這一點並不能反駁我的主張。因為這門科學的制定者們在此仍然忠於他們這門科學的理念;他們沒有把那些本身完全先天地僅僅由理性提出來的、真正是道德性的動因,與那些經驗性的、知性只是通過比較經驗而提升為普遍概念的動因區分開來;相反,他們不注意這些動因在來源上的差異,而只從其總量的大小上面考察它們(因為所有的動因都被看做是同質的),他們用這樣的辦法形成自己的責任(Verbindlich—keit)的概念,這個概念當然不折不扣是道德的,但它畢竟有這樣的性狀,這種性狀只有在一種哲學中才能被要求,這種哲學對於所有可能的實踐概念的來源(Ursprung),不論它們是先天發生的,還是僅僅是後天發生的,根本不作判斷。
因為打算將來出版一部《道德形上學》,我現在以這部《奠基》作為先導。儘管對於道德形上學,除了純粹實踐理性的批判以外,嚴格說來並沒有其他的基礎,就像已經出版的純粹思辨理性的批判對於形上學所提供的一樣。但一方面,前者不像後者那樣具有極度的必要性,因為人類理性在道德的事情方面,甚至憑藉最普通的知性也能夠很容易達到高度的正確性和詳盡性;相反,理性在理論的、然而純粹的運用上,卻完全是辯證的;第二方面,對於純粹實踐理性批判,我要求它,如果它要徹底完成的話,就必須能夠同時體現出它與思辨理性在一個共同的原則之下的統一,因為最終它們其實只能是同一個理性,只是在套用中必須被區別開來罷了。但在這裡我還無法把這件事做得如此完備,而不夾進一些完全不同種類的考察並引起讀者的混亂。由於這個緣故,我不採用純粹實踐理性批判這個命名,而採用道德形上學奠基這個名稱。
而第三方面,也由於道德形上學,儘管有嚇人的題目,但卻能夠具有很高程度的通俗性以及對普通知性的適合性,所以,我發現把這項奠定基礎的準備工作從中分離出來是有利的,這樣,將來我就不用把在這裡不可避免的精細的探討附加到那些較易理解的學說上去了。
而現在這個《奠基》要做的,不過是尋找並確立道德性的至上原則,這單獨就構成一件在其意圖中完整的、並且和所有其他的德性研究都不同的工作。雖然我對這個重要的、至今為止還遠未得到充分討論的主要問題的主張,將會通過把這個原則套用到整個體系中而獲得很好的闡明,並通過這個原則隨處可見的充分性而獲得高度的確證;只是我不得不放棄這個好處,這個好處從根本上說將會更加利己而不是有益於公眾,因為一個原則在套用中的輕便和它表面上的充分性,不能為它的正確性提供任何完全可靠的證明,相反會引起某種偏見,使人不能就其本身而不顧後果地進行最嚴格的審查和思量。
我相信,我在本書中所採用的方法將是最合適的,只要人們願意沿著這條路來走,即分析地從普通的知識進到對這種知識的至上原則的規定,再反過來綜合地從對這個原則的檢驗和它的來源,回到它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套用的普通知識。因此,本書劃分為如下幾章:
第一章:從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識過渡到哲學的道德理性知識。
第二章:從通俗的道德哲學過渡到道德形上學。
第三章:最後一步從道德形上學走向純粹實踐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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