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平均分配倫理

道家平均分配倫理

天道均平,人道也應均平,自是必然。《老子》第32章說:“道常無名,朴雖小,天下不敢臣。王侯若能守,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將知止。知止不殆。譬道在天下,猶川谷與江海。” 這是說,人世應像天降甘露一樣,效法自然法則,無為無事,人民自然均平了

基本介紹

  • 書名:道家平均分配倫理
  • 作者:朱德貴
  • 類別:道教
  • 出處:《老子
作者:朱德貴,

作者:朱德貴

從分配倫理規範的關係來講,道家主張“天下平均”的分配倫理規範。《莊子·達生》:“聖人藏於天,故莫之能傷也。……是以天下平均。”刂
。然而現實生活中是極不均平的,社會上層人物“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彩,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 。而下層老百姓怎么樣呢?老子說: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有為,是以難治。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 天之道,其猶張弓!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道則不然,損不足,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是以
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處,斯不見賢。
可見,抑高舉下,損有餘而補不足,是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這正是無為,而非有為。老子就向統治者公開宣稱,反對以普通百姓的貧乏來造就統治者的富有,主張把權貴者的“有餘”分給勞動人民。《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甲》記載:
江 (海)所以為百浴(谷)王,以其(第2簡)能為百浴(谷)下,是以能為百浴(谷)王。聖人之才(在)民前也,以身後之;其才(在)上也,以(第3簡)言下之。其才(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才(在)民前也,民弗害也;天下樂進而弗詀(厭)。(第4簡)以其不靜(爭)也,古(故)天下莫能與之靜(爭)。(第5簡)
這裡重點說明了老子愛民、以民為本的分配倫理思想。老子利用江海能擁有山川河流的比喻,說明聖人為什麼能成為民眾的首領,那是因為他時時事事都處在民眾之後,知曉自己本身就是從民眾中來,所以才能把富裕和幸福賜與人民,才能首先想到民眾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享受。所以,老子說,那些英明的統治者雖然位居於人民之上,人民並不感到他們是一種累贅;雖然經常站在民眾而前,人民對他並不感到害怕。像這樣的統治者,人民才會樂於擁戴而不厭煩,因為他從不與人民爭利。
老子既然認為萬物自然而生,自然而為,自然而長,自然而成。自然的秩序是和諧的,自然的狀態是美好的,自然的德性是美善的,所以人法自然,才是好的,反之,則是壞的,順乎自然之道則能長久,反自然之道則不能長久。所以,人世之道應該“為無為,事無事”。“我無為,人自化;我好靜,人自正;我無事,人自富;我無欲,人自朴”。於“為無為,事無事”中,社會得以安寧,人民也自然富足了。
莊子也主張平均的分配倫理規範,如《莊子·胠篋》:“分均,仁也。”分配公平,這就是仁愛。《莊子·天道》:“夫明白於天地之德者,此之謂大本大宗,與天和者也;所以均調天下,與人和者也。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均平萬物、順應民情,便是跟眾人和諧的人。跟人和諧的,稱作人樂;跟自然和諧的,就稱作天樂。這裡面的“均”體現了莊子學派的平均思想,也突顯了老莊道家學派的平均分配倫理規範的倫理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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