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

道可道,非常道

道可道,非常(恆)道。出自老子《道德經》第一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可道,非常道
  • 出處:《道德經
  • 屬性:哲學思想
  • 涵義:人世間的道理需要不斷修正完善
簡介,原文,譯文,注釋,理解《道德經》,

簡介

《老子》開篇即說:“道可道,非常道。”後人在詮釋這句話時,產生了歧義。在北宋以前,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詮釋:
(1)道若可以言說,就不是永恆常在之道。
持此種觀點的人為《老子》注家的主流。從戰國末期的韓非,到西漢嚴遵、東漢河上公、曹魏王弼、唐代成玄英、陸希聲等人,都主張道不可言說,主要是為了體現美感。
(2)道可以言說,但不是人間常俗之道。
唐代李榮說:“道者,虛極之理......以理可名,.稱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非常道者,非是人間常俗之道也。人間常俗之道,貴之以禮義,尚之以浮華,喪身以成名,忘己以詢利,失道後德,此教方行。今既去仁義之華,取道德之實,息澆薄之行,歸淳厚之源,反彼恆情,故曰非常道也。”李榮把“常道“解釋為“常俗之道”,認為老子之道不是常俗之道(儒家)。司馬光的詮釋接近第二種觀點。司馬光說:‘耳世俗之談道者,皆日道體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為不然之所謂道者曰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謂道也。......常人之所謂道,凝滯於物。”司馬光跟李榮一樣,都主張道可以言說,都不從本體的意義上診釋“常道”。這是他們的一致之處,也是他們跟絕大多數《老子》診釋者不同的地方。但他們二人對“常道”的具體解釋,一個指人間常俗之道,一個指常人所謂的道。雖然二者的字面意義相差無幾,但實際內涵則大不一樣。李榮作為一個道士,他所說的“常俗之道”,從其解說來看,顯然是指儒家的仁義禮教。’而司馬光作為一個正統的儒家學者,他不可能認同道士李榮的觀點。他對老子之道與常人之道的區分,是從認識水平來說的。他批評平常人所謂的道“凝滯於物”,是說平常人的·認識局限於具體事物,只能認識表現具體事物中的“道”,而不能超越具體事物,認識道休之大全。
(3)道可以言說,但道非恆常不變之道。
唐玄宗說:“道者,虛極妙本之強名也,訓通,訓徑。首一字標宗也。可道者,言此妙本通生萬物,是萬物之由徑,可稱為道,故云可道。非常道者,妙本生化,用無定方,強為之名,不可遍舉,故或大或逝,或遠或返,是不常於一道也,故云非常道。”唐玄宗把“非常道”解釋為“不是常而無不變之道”,認為老子之道是變化無常的。

原文

道,可道也,非恆道也。名,可名也,非恆名也。“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路人甲見解:
道,可道,非常(恆)道。名,可名,非常(恆)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故,常(恆)無,欲以觀其妙;常(恆)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註:此章為引言,道強名,其意而落為下,處其遠;引言,以有言述無言之意,欲引眾人觀非言非意之徼、之妙。
古人,雲“有” “無” 皆形容一物,有無不是東西,東西才有“有” “無”,而東西可以為虛為實。若要以有言述無言之意,以有言強容,無物之象;皆處原物願意之下,若無言,又不可傳達學識,故,強為之,強名之,強容之。
據古文記載,文始,樓觀,以常為起手心法,修身養性。心法又以動靜為要;故處常之下,動為常無,觀其妙,妙在觀復何為一念起萬物生;靜為常有,觀其質,一念滅萬物滅本源何在。 至此方可起手。 (傳說之物無可盡信)

譯文

“道”如果可以用言語來表述,那它就是常“道”(“道”是可以用言語來表述的,它並非一般的“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辭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名”也是可以說明的,它並非普通的“名”)。“無”可以用來表述天地渾沌未開之際的狀況;而“有”,則是宇宙萬物產生之本原的命名。因此,要常從“無”中去觀察領悟“道”的奧妙;要常從“有”中去觀察體會“道”的端倪。無與有這兩者,來源相同而名稱相異,都可以稱之為玄妙、深遠。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奧,而是玄妙又玄妙、深遠又深遠,是宇宙天地萬物之奧妙的總門(從“有名”的奧妙到達無形的奧妙,“道”是洞悉一切奧妙變化的門徑)。

注釋

①第一個“道”是名詞,指的是生成宇宙的本原和實質,引申為原理、原則、真理、規律等。第二個“道”是動詞。指解說、表述的意思,猶言“說得出”。
②恆:一般的,普通的。
③第一個“名”是名詞,指“道”的形態。第二個“名”是動詞,說明的意思。
④無名:指無形。
⑤有名:指有形。
⑥母:母體,根源。
⑦恆:經常。
⑧眇(miao):通妙,微妙的意思。
⑨徼(jiao):邊際、邊界。引申端倪的意思。
⑩謂:稱謂。此為“指稱”。
⑾玄:深黑色,玄妙深遠的含義。
⑿門:之門,一切奧妙變化的總門徑,此用來比喻宇宙萬物的唯(一)原“道”的門徑。

理解《道德經》

《道德經》又名《老子》,第一章到第三十七章叫做“道經”,第一章開頭曰:“道可道,非常道。”“德”在“道經”裡面,頂多出現兩三次而已,此謂上篇。下篇叫做“德經”(第三十八章到八十一章),第三十八章說的是:“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從這裡開始,有較多關於“德”的論述。
既然談“道”談“德”,就變成《道德經》。《道德經》的“道德”跟一般所謂的仁義道德不同,我們常說“這個人修養很好,很有道德,常常做善事”,這與《道德經》關係不大。當然也不能說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老子認為“德”與“善”有點接近,這個“德”畢竟是好事,而“道”與一般常說的“道德”卻毫無關係。
《道德經》以智慧取勝,智慧是一道門坎,無所謂高低,只看能不能跨過去。如果還不懂《道德經》,顯然是在門坎的這一邊,尚未跨越,閱讀《道德經》時會很辛苦,容易產生誤解;如果懂得《道德經》,代表已跨過智慧的門坎了,從此豁然開朗。
《道德經》這本書有兩個關鍵字,一個是“道”,一個是“聖人”。本書的“聖人”與儒家孔子談的“聖人不同”,道家的“聖人”是指《呂氏春秋·重言》:“聖人聽於無聲,視於無形,詹何田子方老聃是也。”擅長邏輯推理的先秦思想家。能夠體會“知”,能夠“行”,以“道”作為立身處世的原則。儒家則是身先天下者,為百姓謀福利者,皆可以為“聖人”。
那么,“道”有什麼樣的作用呢?“道”的作用就是不斷回到它的本身。宇宙萬物只有“道”, “道”孕育萬物,萬物不能離開“道”,這就叫做“返”——回到它自己本身。“道”是最根本的,人類裡面有聖人,聖人作為示範,而且《道德經》里的“聖人”、“有道者”、“我”、“吾”四個詞,指的是同一位主體。其中“聖人”一詞出現最多,全書共有二十四章出現這個詞;第二個詞是“有道者”,就是有“道”有“德”之人,能知、能行“道”的人;第三個就是“我”;第四個詞是“吾”。這四個詞合計起來,共占了四十章——全書的一半,可知它的分量了。換句話說,《道德經》整部書裡面談到“聖人”、“有道者”、“我”、“吾”這四個概念是相通的,只是使用不一樣的詞而已。
很多人認為《道德經》喜歡講相對論觀點,“觀”是指觀念,相對才能讓人掌握,譬如,談“善”,不能不知道“惡”;談“高”,沒有“低”,哪來的“高”呢?談“長”,沒有“短”,又何來“長”呢?所有觀念都因為相對,才能被人們了解、掌握,這種相對是相反相成的,需要配合。然後每樣東西又回到它的根源去,像四季輪轉一般,春夏秋冬之後,接著又是春夏秋冬,它是回歸,不斷循環,最後再回到“道”裡面去。從“道”而來,又回歸於“道”,這就需要先掌握住兩個立場,一是“道”,一是“聖人”。
加之作者老子本身認為天不是最根本的,天地都是相對的具體存在,還有比天更根本的,在相對之上還有絕對的。這個絕對,老子名之曰大(讀太),亦稱為道。老子追求相對之上的絕對,雖然未免玄虛,但在理論思維的發展史上,卻是一個創見,有重要意義。中國古代思想家除老子、莊子之外,多半只重視人生觀和政治觀,老子則從宇宙觀落實到人生觀和政治觀。他先考察宇宙的形成,然後發現其規律,用他的規律來說明應該怎樣為人,怎樣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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