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庭錄》十六卷清宋翔風(1776一1860)撰。此書為翔風於道光二十九年(1849)輯於漢皋,皆讀書筆記。卷一至三為《周易考異》等,卷四至五為《尚書略說》,卷六為《尚書譜》,卷七至十雜說《詩》、《禮》、《春秋》、《論語》、《孝經》、《爾雅》、《孟子》,卷十一至十六雜考諸子及詩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庭錄
- 作者:清宋翔風
- 成書時間:道光二十九年(1849)
- 成書地點:漢皋
- 內容形式:讀書筆記
- 版本1:光緒七年會稽章氏《式訓堂叢書》
- 版本2:《皇清經解續編》本、
- 版本3:民國十九年北平富晉書社影印本
內容簡介,版本信息,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是書於經義多所發揮,其論子夏《易傳》,據《漢書·儒林傳》言韓嬰亦以《易》授人,推《易》義而為之傳,燕趙間好詩,故其《易》微而不顯,唯韓氏自傳之後,其孫商為博士,孝宣時汲郡韓生其後也,以《易》征,待沼殿中,曰所受《易》即太傅所傳也,嘗受韓《詩》,不如韓氏《易》深。司隸校尉蓋寬饒本受《易》於孟喜,見而好之,即更從受焉。子夏當是韓商之字,與卜子名字正同,蓋韓氏之《易》,至是始顯,故傳韓氏學者,取傳韓氏學者,取最後者題之為《子夏易傳》,足備一說。其《周易考異》,謂陸德明《經典釋文》凡言某家作某者,多其注中改讀之義,非徑改經文。其言一本作某者,皆王弼注之別本,皆別白甚精。其《尚書譜》以《尚書》皆孔子所撰集,故《論衡·書須篇》以“欽明文思”以下為孔子篇家之言,而漢時所得古文十六篇,亦未必真。故伏生能引《太誓》之文,而所傳《尚書》,仍缺此篇劉欲所引諸文,司馬遷不著於《史記》;馬、鄭亦不為逸十六篇作注,故皆不可信。
宋氏專為公羊家言,而不菲薄左氏,於漢學,亦尊西京而多回護鄭玄,不偏主一家之言,在本書中都有反映。此書徵引繁富,考辨亦精,為清人讀經筆記中之重要者。
版本信息
有光緒七年(1881)會稽章氏《式訓堂叢書》本、《皇清經解續編》本、民間十九年(1930)北平富晉書社影印本。
圖書目錄
過庭録卷一
乾坤二卦
公用亨於天子
易孟氏為古文
子夏易傳子夏為韓嬰孫商之字
過庭録卷二
周易考異下二百二十二條
過庭録卷四
尚書略說上
九族
中星
四岳
大麓
古禮巡守封禪
太原
導菏澤被孟豬
夾石碣石入於河
過庭録卷五
尚書略說下
般庚
武王伐殷年 伯禽受封年
周公攝政
唐人引今文尚書皆馬鄭古文
過庭録卷六
過庭録卷七
過庭録卷八
過庭録卷九
過庭録卷十
過庭録卷十一
過庭録卷十二
過庭録卷十三
過庭録卷十四
過庭録卷十五
乾坤二卦
公用亨於天子
易孟氏為古文
子夏易傳子夏為韓嬰孫商之字
過庭録卷二
周易考異下二百二十二條
過庭録卷四
尚書略說上
九族
中星
四岳
大麓
古禮巡守封禪
太原
導菏澤被孟豬
夾石碣石入於河
過庭録卷五
尚書略說下
般庚
武王伐殷年 伯禽受封年
周公攝政
唐人引今文尚書皆馬鄭古文
過庭録卷六
過庭録卷七
過庭録卷八
過庭録卷九
過庭録卷十
過庭録卷十一
過庭録卷十二
過庭録卷十三
過庭録卷十四
過庭録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