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自殺”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日本經濟陷入低迷後出現的現象,近年來呈現逐漸增多的趨勢。其主要原因是日本的企業經營模式變化所導致的工作壓力的增大。日本近年來在“過勞自殺”的立法、司法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值得尚未建立相關制度的中國借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勞自殺
- 外文名:Overfatigue suicide
- 時間:二十世紀九十年代
- 現況:呈現逐漸增多的趨勢
日本過勞自殺的現狀,根本原因:日本的企業經營模式的變化,現象串聯,調查分析:誘發這一現象的直接原因,調查分析:誘發這一現象的間接原因,調查分析,
日本過勞自殺的現狀
“過勞死”和“過勞自殺”這兩個辭彙都源於日本,可見日本的過勞現象是非常嚴重的。不過,“過勞自殺”這個詞並不是一個醫學上或者法律上的用語,而是經媒體使用後逐漸固定下來的一個社會用語。相對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早期出現的“過勞死”問題來說,日本“過勞自殺”問題出現得比較晚,大約是在九十年代以後,並直至2014年仍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
根據日本警察廳生活安全局地區課所做的統計,日本自殺人數在1999年達到32,863人,比1998年增加了35%,其後一直維持在較高水平, 2003年達到了34,427人。從“過勞自殺”的人數來看,2006年因為工作原因自殺的人達到1,919人,而2007年上升到了2,207人。另外, 2007年度30-40歲的青年勞動人口的自殺人數為4,767人,比2006年增加了6%,比1997年增加了1.7倍。
從自殺人員的職位分布來看,“過勞自殺”人員並不限於地位較低、權力較小的普通職員,直至2014年在工作中擁有較多自由的公司管理人員和個體經營者的自殺率仍呈現出明顯的上升趨勢。
根本原因:日本的企業經營模式的變化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勞動者身、心兩方面所承受的工作壓力不斷增大是“過勞自殺”不斷增加的直接原因。
但是追根溯源,“過勞自殺”現象的增加其實與日本的企業經營模式的變化緊密相關。日本的企業長期以來一直實行以“終身雇用”、“年功序列”為代表的日本式經營模式,以“終身雇用”為報酬,要求員工以公司為家,忠誠地為公司服務。這種制度曾經很好地團結了員工、激發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是戰後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的原因之一。而上世紀九十年代泡沫經濟破滅以後,不少企業開始質疑這種缺乏流動性的經營模式,並著手進行改革。很多企業引進了“業績考核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就有可能成為裁員的對象。可以說,很多日本的企業實際上已經放棄了終身雇用的制度。這導致工作不穩定性的增大,使得員工們承受了比過去更大的精神壓力。
另外,在實行日本式經營的時候,公司內部大多是以組為單位,,員工們相互合作開展工作。而至2014年來工作職責的劃分越來越細,這不僅加劇了個人間的競爭,也使得員工的工作變得越來越孤立。由此,員工的工作壓力以及遇到困難時的無助感和挫折感都比以前更明顯。
總而言之,九十年代以來日本的企業在經營模式、用人機制等方面發生的種種變化所導致的員工精神壓力的增加,這與“過勞自殺”的增加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在八十年代上半期很少出現“過勞自殺”的現象。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雖然勞動者的工作強度也相當大,但是一般沒有被解僱的風險,而且員工之間的團體合作性較強,工作壓力不會明顯地壓在某個人身上,員工一般不會產生孤立無援的感覺。由此,也就不會因為過大的精神壓力而產生抑鬱等不良情緒,“過勞自殺”也就不會發生了。
現象串聯
在經濟不斷發展的中國,人們正變得越來越忙碌。在日趨激烈的競爭面前,人們背負的各種壓力也越來越大。不知不覺之間,那種“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生活正在離我們遠去,而“過勞死”、“過勞自殺”這樣的辭彙卻悄悄地映入了我們的眼帘。
不久以前,國內大型民營企業華為公司就接連發生了數起員工自殺和猝死的事件,當事人大多是風華正茂的年輕人,不禁讓人扼腕嘆惜。殘酷的事實告訴我們,“過勞”的陰影正在慢慢籠罩中國的上班族。遺憾的是,由於中國尚無明確立法對“過勞死”和“過勞自殺”作出規定,那些因為工作原因而猝死或者自殺的人,尚且無法得到充分的補償,這對於那些逝去的生命和失去親人的家庭來說無疑是很不公平的。
本文將對“過勞自殺”問題比較嚴重、相關立法也比較先行的日本的情況進行研究和分析,希望能給中國“過勞自殺”問題的研究和立法提供參考。
調查分析:誘發這一現象的直接原因
那么,日本“過勞自殺”不斷增加的原因又何在呢?
如上所述,上世紀八十年代泡沫經濟鼎盛時期,“過勞自殺”現象尚不多見,而九十年代泡沫經濟破滅之後,“過勞自殺”則迅速發展成為一個引人關注的社會問題。
不難看出,“過勞自殺”的出現與日本經濟陷入低迷有著密切的關係。分析九十年代以來日本的企業環境、工作環境的變化我們可以發現,“過勞自殺”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直接原因:勞動者身心兩方面壓力加大
夜班、不規律的作息等所導致的疲勞的長期積累。
人類在漫長的進化中,形成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規律,人體的生物鐘也是以24小時為一個周期。但是深夜加班或者輪班制打破了人體的這一規律,容易造成人體的疲勞。疲勞的長期積累又大大增加了勞動者罹患憂鬱症等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的風險。
最近的醫學研究已經證明,憂鬱症等精神類疾病患者很容易出現自殺的傾向。因此,可以肯定地說,工作時間過長及不規律的作息所導致的憂鬱症等疾病的發生是導致“過勞自殺”的重要原因之一。統計數據也證明了這一點:2007年,日本因患上精神疾病而申請工傷認定的人員中,有111人的月平均加班時間達到了80小時以上。
調查分析:誘發這一現象的間接原因
(1)過度的“定額制”導致勞動者工作壓力不斷增大。
在“定額制”、“成果主義”等管理制度下,那些無法實現業績目標的員工不僅有可能被減薪,還面臨著被解僱的危險。這大大增加了勞動者的精神壓力。另外,在日本的企業中,年輕職員被上司、前輩呵斥、欺負的現象很普遍,這對於年輕職員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精神負擔。
(2)名義上的“彈性工作制”所帶來的工作量的增加。
至2014年,日本政府已經對各類勞動法規進行了不少修改,放寬了對勞動領域的種種限制,雖然也起到了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的效果,但是另一方面,也為長時間勞動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上的便利。例如,不少企業實行“彈性工作制”,允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方便來安排上班時間。但是公司在具體操作中,往往會給員工規定非常苛刻的工作量和完成期限,因此這一制度實施後,不但未能減輕員工負擔,反而使得長時間加班、深夜加班的現象更加嚴重了。
另外,由於法律限制放寬,非正式用工(小時工、勞務派遣等)也迅速增加。這類勞動者不僅工資低,工作不穩定,在勞動、衛生、社會福利等方面也無法得到充分的保障,由此而引發的“過勞死”、“過勞自殺”和“勞動事故”也有增加的趨勢。
調查分析
過勞死與過勞自殺等現象,究其根源,在於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行業結構的不合理因素普遍存在,導致行業競爭壓力大大增加,並因此波及到企業經營環境的差強人意,最終導致企業勞動力需求的大量減少,同時由於企業用工成本的增加,致使很多企業不得不以提高機械化作業提高生產效率,減少用人成本增加而帶來的生存壓力。在這一系列因素的影響下,員工為了獲得一份長久穩定的工作,不得不竭盡全力的努力工作,儘可能的博得企業領導的賞識與重用。
長期在這樣的思想重負下負重的工作,壓抑的精神與超負荷的身心壓力始終得不到較好的釋放與呵護,自然會出現某種非正常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於是過勞死與過勞自殺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要想使這樣的情況得到根本的遏制,必須要從國家層面進行長期的努力,加快企業經營環境的改善,最佳化行業經營結構,改善職工的工作環境,完善用人機制,真正體現和諧用工、科學用工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