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管理規則

實驗室是我國較早從事海底科學與探測技術綜合研究的重要機構之一。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列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實驗室,並且列入學校“211工程”和“985工程”的重點建設項目。

學校推薦、教育部批准,由中國科學院地質地球物理所院士劉光鼎任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海洋大學副校長翟世奎教授任實驗室主任。

實驗室簡介,實驗室室務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運行與管理條例,工作人員條例,儀器管理條例,防火和安全衛生條例,實驗室統計網站建設條例,

實驗室簡介

實驗室主要從事海底科學與探測技術的基礎與開發研究。主要的研究方向包括海洋沉積與工程環境、海底資源與成礦作用、海底能源探測與信息技術和大陸邊緣構造與盆地分析。實驗室現有固定人員48人,其中“973”首席科學家1人,骨幹教授18人,副教授11人,講師8人。擁有基礎設施優良的研究試驗場所,總面積3000m2。初步建成由系列大型儀器設備構成的海底科學與探測技術研究與創新平台,設備總價值達2800萬餘元。
本實驗室以國家發展戰略需求和研究領域前沿帶動學科發展,將本實驗室建設成為我國海底科學與探測技術領域知識與技術創新基地之一,成為該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和國際合作交流中心之一,使其成為特色顯著、在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海底科學與探測技術研究機構。

實驗室室務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

參照《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的精神,本重點實驗室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科研實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依託單位中國海洋大學相互配合分層次對實驗室進行管理,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聘任主任一人,全權負責實驗室工作。實驗室實行“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不僅對國內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開放,而且積極創造條件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邀請國外知名學者擔任實驗室的兼職教授或學術顧問,互派留學人員合作進行科學研究,聯合培養人才。實驗室歡迎國內外科學家來實驗室做研究工作,並鼓勵正在完成碩士、博士論文和已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或相當水平的青年科學工作者來室工作。
為了加強對實驗室的學術領導,實驗室建立獨立的學術委員會,其主要職能是決定實驗室的研究方向和重點,評議課題的研究進展及人員和成果水平、審批開放課題申請書、監督經費使用、協調對外開放等。學術委員會原則上每年開會一次。

運行與管理條例

工作人員條例

本實驗室是從事基礎和套用基礎研究的部級實驗室,每個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其正常運作。每位工作人員(無論是固定人員、兼職人員、研究生、客座人員還是輔助人員)都應以主人翁精神參與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積極參加實驗室的各種活動和公益勞動。
本室工作的各類人員不得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更不得用本室儀器設備和藥品為室外人員做實驗,如若發現,實驗室有權處罰當事者。各種財產包括儀器、設備工具等(課題自帶者除外)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野外、溫室取樣,到別的實驗室作分析),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帶出,並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儀器管理條例

1.實驗室所有的儀器設備與設施實行實驗室管理和分室管理的原則,主要為實驗室的科研工作服務。實驗室的儀器設備若對外使用,實現資源共享,則為有償服務,所收費用主要用於設備的維護。
2.各種儀器設備必須有使用操作卡片,便於使用者操作。大型儀器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者採取先預約登記,然後使用。
3.任何使用者必須在掌握儀器設備的性能與操作程式後方可上機操作,強行上機者,將視為違章作業並以罰款。凡屬精密儀器設備,使用人員應事前經專門培訓,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詳細填寫使用記錄;
4.儀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使用登記制度,記錄儀器運行狀況、用機時間。凡不登記者,一經發現,停止使用資格。

防火和安全衛生條例

1.實驗室內嚴禁吸菸,嚴禁私人使用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2.嚴禁在實驗室內私自存放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物品應存放在藥品庫內,並由專人保管。
3.電爐、電烘箱要設定在不燃的基礎上,使用電烘箱要安裝測溫控制裝置,嚴格掌握烘烤溫度。電熱設備用完要立即切斷電源,未經實驗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裝接新的電源。
4.實驗室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各分室指派專人保管。
5.下班或節假日各分室或各課題組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火源,關窗、鎖門。
6.愛護公共衛生,保持各室整潔。不得在實驗室內吃東西,不得亂扔廢紙、污物,不得在實驗室內吸菸,不得向下水槽亂扔茶羹及其他廢棄物。

實驗室統計網站建設條例


實驗室應完善和加強主頁建設,以有利於實驗室簡介、開放指南、成果、學術活動等工作的對外交流,促進實驗室的對外聯繫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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