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鹽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運城市鹽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該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設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定全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執行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統籌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擬定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組織實施重大人才智力項目引進計畫,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在鹽湖區工作的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定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政府獎勵制度草案,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績效考核。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三)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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