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科教興縣評估驗收實施辦法 (試行)
運城市教育局
(2008年6月30日)
運城市教育局
(2008年6月30日)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推進教育改革發展與科技普及套用,提高勞動者素質,推動鄉、縣小康社會建設,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於在全省實施科教興鄉興縣工程的意見》(晉政辦發[2004]8號)、《關於科教興鄉興縣工程的推進意見》(晉政辦發[2008]14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下發<山西省科教興縣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要求,及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於科教興鄉興縣工程的推進意見》(運政辦發[2008]34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科教興縣評估驗收領導組辦公室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運城市科教興縣評估驗收組進行評估驗收工作。人員為省市督學、教育、科技、農業、勞動、財政等部門的行政幹部和有關科研院所研究人員等。
第三條 科教興縣評估驗收的基本原則是:堅持標準,全面考評,科學易行,客觀公正,以評促建。
第四條 科教興縣評估驗收的申報由市統籌安排,由縣、市逐級申報。
1、市對實施科教興縣工程進行統籌規劃,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全市各縣(市、區)的申報工作;
2、申報評估驗收的縣(市、區)按照《山西省科教興縣評估指標體系》(試行)對全縣工作進行自評,並形成自評報告,向市政府提交申請評估驗收報告。
第五條 科教興縣評估驗收工作時間為每縣四個工作日。
第六條 評估驗收組對申報縣(市、區)評估驗收的程式是:
l、聽取縣(市、區)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科教興縣工作情況的匯報;
2、查閱、核實縣(市、區)提供的有關實施科教興縣的資料信息;
3、考察縣職成教中心、科技示範基地和高科技企業;考察占全縣(市區)鄉鎮總數25%的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初級中學、科技示範基地及鄉鎮企業,並隨機抽查一個鄉鎮;在考察的每個鄉鎮隨機抽查l—2所村級學校和科技示範戶;
4、召開各類學校校長、鄉村領導及農業、科技等相關部門有關人員的座談會,並走訪部分農戶,了解科教興縣實施情況;
5、經過上述程式形成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估驗收結論,並向申報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教育、科技、農業、財政等有關部門反饋評估意見和整改建議;
6、對申報縣(市、區)的評估驗收結束後,向市政府全面匯報評估驗收工作。
第七條 科教興縣評估驗收組對縣(市、區)實施科教興縣的檢查範圍:
1、實施科教興縣工程方案、規劃、目標責任制和相關政策、制度,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整體情況,教育為當地經濟服務的情況;
2、義務教育普及程度、掃盲工作情況;
3、職成教中心、鄉(鎮)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建設情況;
4、實施三教統籌、推廣前元莊辦學經驗情況,學習型村鎮建設情況,成人教育、科技隊伍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情況;
5、教育、科技經費的財政投入、基金籌集、提留及使用情況;
6、綠色證書培訓、職業技術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富餘勞動力轉移培訓、科技示範與推廣工作的情況,農村勞動力文化、技術、從業結構情況;
7、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解決“三農”問題的總體情況(含財政收入、農民人均收入、GDP中科技貢獻率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
第八條 對受評估縣(市、區)的要求:
1、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科教興縣評估驗收工作。
2、縣(市、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圍繞《山西省科教興縣評估指標體系》(修訂試行),整理、複印能夠說明指標體系要求的有關資料,並按評估指標體系一級指標5項、二級指標14項、評估要素44項順序將整理、複印的有關檔案、報表、單據、協定等資料裝訂成冊,供評估驗收組查閱。
3、縣(市、區)要組織安排好考察單位和座談會。
4、縣(市、區)應於驗收組到達時提供以下材料:
(1)縣(市、區)人民政府實施科教興縣工程的工作匯報;
(2)縣(市、區)依據“評估指標體系”寫出的自評報告。
以上材料統計數據以上年底報表為準。
5、縣(市、區)要針對驗收組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並在一個月內上報市教育局。
第九條 科教興縣評估驗收組的工作職責是:
1、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對受評估縣(市、區)提供的主要信息和自評結果進行現場檢查和覆核,準確掌握實際情況;
2、通過全面檢查、綜合評估、科學分析和民主討論,對受評估縣(市、區)的情況按照“評估指標體系”賦分,並提出評估結論;
3、對受評估縣(市、區)的情況進行分析,肯定成績,提出問題與改進意見,最後形成評估反饋意見,並與縣(市、區)政府交換意見;
4、向省教育廳提交評估工作報告、評估結論建議和相關材料。
第十條 評估驗收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
1、對受評估縣(市、區)實施科教興縣工程的總體印象,簡要描述受評估縣(市、區)實施科教興縣工程現狀;
2、受評估縣(市、區)在實施科教興縣工程中的主要成績和創新特色,並有主要事實的依據和數據說明;
3、受評估縣(市、區)在實施科教興縣工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建議;
4、受評估縣(市、區)實施科教興縣評估驗收結論;
5、報告經評估驗收組全體成員討論通過,組長簽名。
第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根據評估驗收組意見確定實施科教興縣工程先進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同時將工作情況上報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