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退役安置是指在運動員退役後,由體育管理部門推薦運動員重新就業或者運動員自己擇業並由體育管理部門提供必要物質幫助,以實現運動員的職業和社會身份轉換,使運動員獲得新的工作並重新融入社會生活。
運動員退役安置是指在運動員退役後,由體育管理部門推薦運動員重新就業或者運動員自己擇業並由體育管理部門提供必要物質幫助,以實現運動員的職業和社會身份轉換,使運動員獲得新的工作並重新融入社會生活。
運動員退役安置是指在運動員退役後,由體育管理部門推薦運動員重新就業或者運動員自己擇業並由體育管理部門提供必要物質幫助,以實現運動員的職業和社會身份轉換,使運動員獲得新的工作並重新融入社會生活。...
第四條 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人才優先、合理使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則。第五條 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採取組織安置與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安置是以指令性政策安置在事業單位或國有(國有控股)企業。比賽成績特別優秀或國家特殊需要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自主擇業是個人通過...
《深圳市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辦法》是於2008年7月31日由深圳市政府發布的一個檔案。深圳市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辦法 (2008年7月31日,深圳市政府發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運動員隊伍建設,維護運動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體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辦法〉的...
(一)運動員被原所在單位批准退役的,應在30天內向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廣東省優秀運動員退役安置呈報表》,符合錄用為幹部條件的一併填寫《廣東省退役運動員錄用幹部審批表》,由所在單位將有關材料報省體育局。每年第一季度,由省體育局將安置人員名單分類報省人事廳、勞動保障廳審批。批准後,運動...
第三十一條 優秀運動員的退役安置實行自主擇業、上學深造、政府指導性安置和政府指令性安置等方式。鼓勵和支持優秀運動員退役後自主擇業或者通過進入高等院校學習畢業後就業。優秀運動員退役後,省體育行政部門按規定發給退役費。第三十二條 退役運動員選擇自主擇業的,省體育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發給自主擇業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對未滿十六周歲的退役優秀驗員。由省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單位安排文化補習。也可以保留公職在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監護下進行文化補習。待滿十六周歲後再予以安置。第二十五條 從外省(市、區)選招的優秀運動員退役安置,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一)世界三大賽系指...
到新崗位報到後,工資按國家關於運動員退役後重新定級的規定辦理,並由省體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退役費。第九條 年齡未滿16周歲的運動員退役,由省體委負責安排文化學習,年滿16周歲後,再行安置。修訂信息 1991年9月2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 自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禁止在體育運動訓練、競賽中使用有關體育組織禁止使用的物質、方法。第四章 運動員的退役安置 第十九條 運動員退役,由體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指導就業、就學。第二十條 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計畫由省體育、勞動保障、人事行政部門按年度編制,退役運動員原戶籍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第二十...
九、第十九條修改為:“退役優秀運動員安置工作每年集中辦理二次。省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按期將安置計畫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轉有關設區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置。安置地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助做好安置中的有關工作。” 十、第二十條中的“六個月”修改為“6個月”。 十一、第二十...
第三章 優秀運動員的招聘與培養第四章 優秀運動員的退役安置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第七章 附則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790次 編輯次數:8次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smyjo(2018-05-31) 突出貢獻榜 文寶 為您推薦廣告 搜尋發現 無地址註冊公司 化妝師培訓 群發軟體...
前者首先闡釋競技體育後備人才選拔與培養的基礎理論,然後重點對我國競技體育後備人才的文化素質培養、競技能力培養、江蘇省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以及後備人才培養質量的管理進行研究;後者首先分析我國退役運動員安置的基本情況,然後提出改善安置現狀的建議與對策,*後重點探討江蘇省優秀退役運動員的安置。
自治區優秀運動隊是指由自治區體育行政部門直屬管理,並由自治區財政支付運動員體育津貼的運動隊。 自主擇業退役運動員是指由於身體、技術、年齡等原因,不適合繼續從事專項訓練,經批准或者解除聘用契約,退出運動現役,並且不參加組織計畫安置、自行選擇工作去向的運動員。
第八章和第九章分別對我國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現狀與出路、社會保障問題與完善進行探究。圖書目錄 第一章 運動醫務監督理論闡釋 第一節 運動醫務監督的概念與分類 第二節 運動醫務監督的內容與方法 第三節 醫務監督在運動訓練中的重要性 第四節 醫務監督在運動處方中的套用 第五節 運動醫務監督中需要注意的基本問題...
她共17次(包括6次團體)打破8項女子射箭世界紀錄,成為我國打破世界紀錄次數最多的運動員。她曾4次獲國家體委頒發的體育運動榮譽獎章,1984年被評為建國以來40名傑出運動員之一。退役後,她曾在北京體育學院擔任教師工作。生涯數據 1962年成為全國冠軍;1963~1966年,先後17次打破8項射箭世界紀錄;1962~1966年在...
對優秀運動員在本市落戶、升學、就業、就醫等,按照規定給予優待。試訓運動員依照本市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就醫等方面保障。運動員參加廣告、代言等商業活動的,鼓勵和支持其與管理單位通過契約方式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第二十八條市體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部門負責優秀運動員退役安置工作。對符合安置條件的...
退役優秀運動員安置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五章 體育經營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體育經營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體育健身、競賽、表演、培訓、中介服務等為內容的活動。從事體育經營活動,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和其他有關審批手續。鼓勵、支持體育經營者參與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和培養優秀運動員工作...
北京市體育專業人員管理中心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單位。主要職責:1.負責本市退役運動員的安置與管理。2.協助市體育局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的管理輔助工作。3.受北京市體育局委託負責北京市體育教練員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4.北京市體育系統事業單位場地工培訓與考核。5.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體育基金,在體育領域由體育行政部門、體育企事業單位按照特定需要設立的有特定用途的資金。形態 有貨幣或物資的不同形態。如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設立的後備人才培養基金、退役運動員安置基金、優秀運動員獎勵基金以及國家隊優秀運動員保險基金等。中國影響最大、資金總量最大的體育基金,是由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籌集和運作的...
在2007年召開的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中,葉喬波委員提交了《退役運動員生存與發展的建議》,建議中指出:在非奧運年,每年有萬名運動員退役,而奧運年,退役運動員規模更大,國家每次只能一次性安置千人左右,其餘90%無法立即安置,滯留在隊的或是未能安置的甚至延誤到10年之久。為了我國競技體育的可持續發展,在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妥善安置退役運動員。原選送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和人事行政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將退役運動員的安置統一納入計畫安排,各地、各部門和接收單位應予以接收。對本省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中取得前六名,或在亞洲運動會和全國性重大比賽中取得冠軍的退役運動員以及其他符合跨地區...
河北省體育專業人才管理中心,為河北省體育局直屬單位。河北省體育特色人才管理機構。主要領導 主 任:劉建民 副主任:劉穎、樊會均 機構職責 負責運動員選招調入和退役安置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體育系統各類人員崗位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優秀運動員獎學金、助學金、傷殘保險及老...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教練員的選拔錄用。負責協調運動員的退役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三)民眾體育處。起草全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和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組織...
由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體育部門負責,制訂年度事業單位單獨用於退役優秀運動員安置招聘計畫,要把招聘中國小、體校的體育教師和教練員作為優秀運動員安置的主渠道。建立退役運動員自主擇業經濟補償動態機制,使之與我省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保持同步增長。健全運動員獎學金、助學金制度,激勵運動員刻苦學習、...
(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體育訓練工作和體育科研工作,負責全市體育運動隊伍的建設和體育人才的培養;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和退役安置工作;制定全市性體育競賽計畫,負責管理市級體育競賽活動,承辦在本市舉行的國際國內重大體育比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反興奮劑工作。(五)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
2008年11月18日,中國隊總教練李永波確認,張寧正式出任國家隊女單教練。張寧成功從運動員轉型成為羽毛球教練。2014年1月,公布的國羽新一屆教練組名單中陳金將擔任國家隊女單主教練,擔任女單主教練四年之久的張寧退居二線,擔任陳金的助手。成功產女 2012年12月4日,張寧在北京五洲醫院產下一名女嬰,孩子父親為...
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思想教育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幹部的選拔任用、幹部職工培訓、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體育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申報,中、初級的評審工作;負責運動員的退役安置、社會保障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