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俠精神決不等同於俠義精神,前者比後者有更加豐富的內涵和文化意義,可以說兩千多年來,這種精神一直流在我們民族的血脈里,一直與正統的文化道德觀念相對抗。可以說,遊俠精神是中國傳統民間文化的代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遊俠精神
- 外文名:Ranger spirit
- 象徵:中國傳統民間文化的代表
- 歷史沿革:兩千多年
第一部分:緒論,第二部分:刺客論,
俠是一個特殊的群體,然而遊俠精神並不單單屬於他們,我想寫的不是俠,而是遊俠精神,這樣題目就廣的多了,涉及的各種觀念也更加複雜.
第一部分:緒論
承蒙您老人家看得起,要俺也講講什麼是俠,可俺一提到這上升到論理和學術高度的東西,俺腦袋就大,何況客棧里各路高手為這問題寫的東東已經堆在地上比俺人都高了,俺再想寫點東西,人家拿著一大堆考據來拍板磚俺可招架不住,就這裡胡說幾句吧
可憐俺志大才疏,一篇文章作的邏輯混亂,觀點胡里糊塗,考據更是漏洞百出,將就點吧
先來談談最早的遊俠精神,就是先秦兩漢時代俺記性不好,印象里最早把俠提到學術問題的高度上討論的人應該是韓非吧,要是有人比他更早,算我胡說八道.
韓非在五蠹里說:“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擺明了他的態度就是跟俠作對的.
別急,在我們看問題之前,先看看韓非是什麼人歷朝歷代,都說韓非是法家的代表人物,說是這么說,可俺總覺得跟李悝、商鞅、吳起之流相比味道有點不對,洋洋二十二卷《韓非子》從頭到尾好象不是在說要如何建立一個完整有效的法制社會,而是在教當皇帝的要如何把大權都抓在手中,如何控制手下和老百姓們.
韓非以“法、術、勢”為其理論核心,我看得改一個字,改成“權、術、勢”更象回事.
總之他那一套東西,就是給獨裁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理論和手段.
唉,又TM扯遠了,早說過我文章作的邏輯混亂,說是談俠的,怎么談起韓非來了.
扯回來,韓非既然是站在獨裁者那一邊的,自然就對唱反調的痛恨不已,“而俠以武犯禁”,好傢夥,手裡有點武力,就敢跟俺獨裁者叫板?該殺.
這么看來,俠的首要條件好象就是得有武功了,可再看看太史公筆下的大俠朱家,無論是遊俠列傳裡面還是季布欒布列傳裡面,記載朱家的事都沒提到他身負武功,可此人卻是漢代第一大俠.
怎么搞的?俠也可以不會武功?
太史公還說,“至如朋黨宗強比周,設財役貧,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遊俠亦醜之。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與暴豪之徒同類而共笑之也。”“至若北道姚氏,西道諸杜,南道仇景,東道趙他、羽公子、南陽趙調之徒,此盜跖居民間者耳,曷足道哉!此乃鄉者朱家之羞也。”
看來成為俠,最重要的不是武功,而是一種遊俠精神.
一種什麼樣的精神?
還是回頭來看看反面教材,韓非的五蠹裡面一共提到五種該殺之人,就是學者(儒者也)、言談者(縱橫家,說客也)、帶劍者(就是我們親愛的大俠們)、患御者(逃避責任的傢伙,TMD,該殺)、商工之民,除了言談者外,其他三種人好象都跟俠不沾邊,我們來看看韓大結巴是怎么評論這兩種人的.
韓大結巴咬牙切齒地說(唉,也不怕把舌頭咬短一截結巴得更厲害),“其言談者,為設詐稱,借於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
原來如此,一個是“以成其私”,一個是“以顯其名”,你們眼裡還有本獨裁者大老爺嗎?.
我們回頭看看太史公筆下的那些說客們,蘇秦、張儀、范睢,以至後來的酈生、陸賈之輩,其言談行事,按今天的說法果然是大有江湖氣,按那個時代的說法,就是大有俠氣.
再看看太史公的四公子列轉,裡面所描寫的另一種人,雖然不是所謂的遊俠,但他們身上的俠氣卻更加明顯,就是那個時代極為風行的門客們,有的也許有武功,有的乾脆就是雞鳴狗盜之徒,別說武功大概什麼象樣點的本事也沒有,可他們的行事為人讓人們怎么也難以把他們和俠分割開來.
還有一種人,也沒把他們當遊俠來寫,可提到這種人,人們就自然要把他們和俠聯繫起來.
就是刺客
說客、門客、刺客、俠客,這四種人合起來,構成了先秦兩漢那個動盪變革的時代出現的“俠”這種概念.
這四種人有明顯的相同之處,就是他們都是平民出身的人,都是因循守舊的傳統貴族門閥和後來的獨裁者們所不喜歡的人,但把他們真正聯繫在一起的是他們身上那種共同的精神氣質.
MMD,寫了半天,累也累死了,還沒提到什麼是俠,下回再說吧。
第二部分:刺客論
俠雖然在先秦時代就出現了,可當時並不盛行,俠真正成為一種盛行的社會現象並得到普遍的社會承認是在兩漢時代.
然而如前文所說,先秦時代的俠雖然還沒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力,但俠的那種精神已經充分體現在當時社會的三種人身上,就是說客、門客和刺客.
兩漢遊俠精神和他們這種精神一脈相承,並且伴隨著當時社會結構變革,新思潮的產生和道德與審美觀念的變化而形成的.
因此我們有必要先看看這三種人,在這三種人當中,最早出現在記載中的是刺客(本來想寫最早出現在歷史中,想想沒憑據不敢瞎寫,要是連最早出現在記載中都不是,TNND,管不了那么多了).
所以先來談談刺客
先秦時代的刺客可謂多如牛毛,有點名氣的也能一手抓一大把,隨便挑兩個講吧.
春秋時晉國,欒氏家族的勢力盛極一時,最後公然與國家作對,欒家有一個著名的勇士督戎,多次讓對方嘗到苦頭,相國范宣子為這事極度煩惱.
范宣子有一個奴隸名叫斐豹,這天來見范宣子,提出願意用督戎的人頭來交換自己的自由.
范宣子大喜過望,立刻對此奴隸發誓說,“而殺之,所不請於君為爾焚丹書者,有如日!”(原文是不是這樣記不清了),有太陽在你我中間作證,你殺了他,我一定上奏國君,把你奴隸身份的檔案燒掉.
後來斐豹果然在一場決鬥中殺死督戎,得到了自由嚴格說來,既然斐豹是在一場公平決鬥中殺死對方的,他就不算是一個標準意義上的刺客.
然而這個故事在那個時代畢竟有其特殊的意義,在周王朝五六百年等級森嚴的貴族門閥制度下,貴族壟斷著這個社會的一切,財富、政治權力、文化思潮,國家、社會的命運,甚至掌握著他人的人生.
平民在那個時代是被握在貴族手中的,不過是他人手中的棋子,他們的命運是被別人安排好的,依附於他人而生存,在貴族眼中他們沒有社會地位,沒有屬於他們自己的人生價值,沒有應當受到尊重的個人尊嚴,換而言之,平民沒有所謂的自我,至於斐豹那樣的奴隸,在別人眼中根本連人都不算.
斐豹作為一個社會地位最卑微的人,不甘心屈服於命運的安排,不甘心一生不被別人當成個人來對待,他要憑自己的努力來反抗這個等級社會,要自己來掌握自己的命運.
可以想像斐豹所要的,不僅僅是自由,他還想要堂堂正正地活著象個人樣,他還要讓他的行為得到社會的承認,換句現代的話來說,他要體現他的自我價值,獨立於貴族門閥之外的自我價值.
回頭再看看這個故事,一開頭,這個奴隸竟敢來找他的主人,堂堂一國之相,來面對面談判,向他的主人來開出交換條件,這個行為在當時的時代已經算是驚世駭俗的舉動了,你算是什麼,竟有資格以平等的身分來跟你的主人說話?
我們無從知道斐豹用什麼方法說服了范宣子以致他接受了斐豹開出來的條件,但可以想像斐豹在談判的時候一定表現出了一種非凡的自信和作為一個人的尊嚴,使得范宣子不得不被他的氣度所折服,至少,我們可以看看事情的結果,就是范宣子不但接受了他的條件,還向他起誓遵守.
那個時代的人們是不輕易起誓的,一旦起誓,這個誓言就對他有真正的約束力,他起誓,已經充分表明了他對這個奴隸的尊重和承認.
兩千多年來,“范宣子向奴誓”一直被傳為美談,就算是斐豹沒有成功而在那場決鬥中被殺死,他在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他至少已經得到了除自由以外他想得到的東西.
這就是我想說的第一個遊俠精神:自我意識的覺醒,對命運的反抗,對貴族等級制度的反抗和蔑視,對自我人生價值以及社會承認的追求.
這一切,在兩千多年前顯得那么悲涼,然而又是激動人心,因為中國人終於開始關心人的問題了:
我不知道斐豹是不是第一個這么作的人,如果是,那這就是當年數百萬地位遠比斐豹高然而同樣是命運掌握在別人手中的平民的恥辱.
他們本該比奴隸更早覺醒
再來看看另一個刺客的故事:晉人豫讓,本是大門閥智伯的家臣,韓趙魏三家分智後,趙家族長趙襄子恨透了智伯,把他的頭顱作成溲器豫讓聽說這事後就說,他報復得也太過分了,人死了都不放過,本來這是他們二人的恩怨,但他這么作我非替智伯報仇不可.
於是豫讓策劃刺殺趙襄子,結果被抓住了,趙襄子聽說了他的事,感於他的一片忠義之心把他放了.
豫讓仍不死心還想刺殺他,就拿漆塗在身上改變相貌,又吞炭改變其聲音以致於連妻子都認不出他來,他再次去刺殺趙襄子,結果還是被抓住了,趙襄子說這回我不能再放過你了,你死前有什麼要求就說吧.
豫讓說,我只想刺你的衣服幾劍以盡我對智伯的心意,於是趙襄子就把外衣脫下來給他,豫讓對這件衣服連刺三劍,大呼我為智伯報仇了,伏劍而死.
傳說豫讓刺了趙襄子的外衣三劍後,這件衣服上竟留下了斑斑血跡.
事實上,智伯可以說是一個無惡不作的惡棍,用我們今天的觀點來看,豫讓的行為是善惡不分,一味愚忠,甚至說是助紂為虐也不為過.
然而我們看看豫讓生前和別人的兩段對話,也許就能了解他心裡到底在想些什麼.
有人對豫讓說,你當年也曾為范家、中行家效力,這兩家都被智伯滅了,你不為他們報仇反倒為智伯賣命,為什麼今天智伯被人滅了你就這樣死心踏地要為他報仇?豫讓回答說,當年范家、中行家隨隨便便看待我,我就也這樣對待他們,智伯待我象對待國士,我自然要用國士的行事方式來報答他.
又有人看到豫讓漆身吞炭的慘狀就勸他說你何必如此作賤自己的身體,以你的才幹,當初你要肯投靠趙襄子,一定會得到他的重用和信任,那時你要刺殺他,可以說是萬無一失.
豫讓回答說,如果我真這么乾而趙襄子也真這么重用信任我,那他也算是我的知己了,我要再刺殺他就太對不起他,也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豫讓的前一句回答,可以說是開兩千年來士為知己者死的濫觴,他對范家、中行家和對智伯不同的態度再明白不過地表明他的意思:我豫讓不是你們任何一個的附屬品,我就是我自己,我沒有給你們報仇的義務,給不給你們報仇全在乎我自己.
豫讓所追求的,仍然是等級社會裡平民的個人尊嚴和社會、他人對自我價值的承認,尤其是在向來瞧不起平民的貴族階層面前.
既然我不是你們的附屬品,那么我們之間的交往就應該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如果你不肯和我平等相交,我們之間就只有利益關係,人走茶涼.
這種想法在上下尊卑等級森嚴的社會可以說是大逆不道,然而豫讓擺脫了這種蠻橫霸道的傳統道德觀念,開始用自己的眼光,自己的觀察,自己的分析判斷來指導自己的行為,而不是再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貴族社會裡所謂的國家利益,忠孝觀念實際上全都是胡說八道,哪裡有真正的國家利益?有的不過是貴族階層一家、一族的利益,甚至是獨夫的利益,平民的利益,這些人從來沒放在心上,所謂的善惡、是非觀念,也全是建立在貴族的基礎上.
這樣,豫讓建立了自己的是非觀、善惡觀,並且要用自己的行為來贏得承認.
實際上,“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包含了比字面意思本身更豐富的內容,豫讓是為知己而死的嗎?不錯,確實是的,然而他的死還有另一種意義,就是他這樣為知己而死也是為了換得社會對他的承認,換得社會對他的個人尊嚴、道德觀念和自我價值的承認.
道學家們可能會鄙視地說這人為了求名聲而不擇手段,他們永遠不能理解平民對貴族社會無奈的反抗,豫讓的求名,和虛榮的名聲有本質的區別.
另一個著名刺客要離,千百年來一直背著這個罵名,我卻一直對他這種特殊形式的反抗抱有深切的同情.
一死來換得尊嚴,今天這種事也並不少見,不過形式不同而已.
至於豫讓的後一句話,則表明了他不是一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目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作為一個被人瞧不起的平民,我首先要活得堂堂正正,活的要有原則,這樣我在面對貴族的時候才能夠傲然無懼,我才能夠被社會所承認.
更重要的是,我不僅僅要得到貴族的承認,我還要得到為貴族們所瞧不起的社會大眾的承認.
豫讓失敗了嗎?單就刺殺趙襄子這件事來說,他失敗了,但就他所要追求的終極目標來說,他沒有失敗,兩千年來人們說“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都能想到它的始作俑者豫讓.
他不僅得到了當時社會的承認,還得到了歷史的承認他的反抗至少在這個意義上是成功的.
俠客精神,從最早的意義上講,就是自我意識的覺醒和對傳統社會、等級社會的反抗,個性和自我價值觀、是非善惡觀、社會觀的初步建立.
這種反抗最早體現在刺客們的身上.
只不過以生命來反抗,以死來換取這一切,代價太沉重,也太悲涼了點。但還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