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和稅制改革建議;參與研究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調控、促進經濟發展的建議;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稅收法制建設。
(三)承擔組織實施本地區的地方稅、附加、規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四)根據四川省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任務和市政府確定的財政預算收入計畫指標,負責編報本單位稅收、附加、規費收入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分析預測。
(五)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納稅宣傳、稅收政策諮詢。
(六)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八)監督檢查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情況,並依法處理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本單位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工作。
(九)監督檢查本單位各級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
(十)垂直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一)承辦地方四川省地方稅務局和遂寧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檔案的起草和審核;
會議組織;文書檔案;
目標管理;協調、督辦;
機關財務;稅收宣傳;政務調研。
法制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調稅政;
規範性檔案管理;
稅收法制教育、培訓;
稅務行政執法檢查;
行政處罰聽證、複議、應訴、賠償工作;
案件審理。
工商稅收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