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稅局

四川省地稅局

四川省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有185個縣級地稅局(含成都高新區、綿陽高新區、臥龍特區和綿陽科學城辦事處)。省、市(州)直屬分局42個,稽查局172個,基層稅務所1732個。現有幹部職工20723名,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地稅局
  • 組建時間:1994年8月
  • 下轄:21個市(州)局
  • 稅務所:1732個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領導介紹,局長,其他局領導,其他事項,聯繫地址,

發展歷史

四川省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是由原四川省稅務局分設而成立,當時隸屬四川省人民政府,內設12處1室,有2個事業單位;下設直屬徵收分局、稽查分局;下轄成都市、重慶市等23個市(地、州)地方稅務局
1996年12月省地稅局建立局黨組,1997年1月建立局機關黨委,1998年1月1日起,全省地稅系統實行以省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185個縣級地稅局(含成都高新區、綿陽高新區、臥龍特區和綿陽科學城辦事處)。省、市(州)直屬分局42個,稽查局172個,基層稅務所1732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參與起草全省地方稅收的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對地方性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過程中一般性問題依法進行解釋。
(二)組織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地方稅、共享稅及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依法組織辦理稅收減免事項。
(三)編報全省地方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開展稅源調查和監測管理,加強地方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
(四)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依法制定稅收政策和徵收管理的實施辦法,貫徹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組織實施稅收宣傳、稅收政策諮詢和輔導等納稅服務,參與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的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六)制訂全省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和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地方稅收信息化建設。
(七)開展地方稅收政策調查研究,參與研究地方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建議。
(八)對省級以下地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九)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省局機關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財產稅收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行為稅收管理處、基金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計畫統計處、財務管理處、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工作處14個內設處室,直屬分局、稽查局2個直屬單位,信息管理中心、幹部培訓中心、機關服務中心3個事業單位;另設省監察廳派駐省地稅局監察室。轄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資陽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21個市(州)地方稅務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四川省地方稅務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目標管理、督察督辦、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工作;承擔省局內外網站和辦公自動化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政務調研和稅收政策理論科學研究和內刊管理;指導稅務社團工作。
主任:王映健副主任:曹雪峰。
(二)政策法規處(審計處)。
負責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備案和公告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綜合稅收政策調研,提出政策建議;規範稅務執法行為,承辦普法教育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工作;承辦涉及世貿組織有關稅收事項;承辦地稅系統財務、基建、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處長:李青副處長:劉朝均、楊世清、郭洪麟。
(三)流轉稅處。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依法進行解釋和處理;辦理所管稅種涉稅審批、備案的具體事項。
處長:杜錦副處長:於暘暉。
(四)所得稅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依法進行解釋和處理;辦理所管稅種涉稅審批、備案的具體事項。
處長:王岳輝副處長:侯朝貴、鐘成建。
(五)財產和行為稅處。
負責財產和行為各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問題依法進行解釋和處理;辦理所管稅種涉稅審批、備案的具體事項。
處長:楊世明副處長:陳志芳、林靜。
(六)國際稅務處。
負責國際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國際稅收協定的貫徹執行,指導全省涉外企業稅收征管工作,對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問題依法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和涉外稅務審計;辦理涉外企業涉稅審批、備案的具體事項。
處長:賈全民副處長:劉勇。
(七)基金處。
負責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依法進行解釋和處理。
處長:周安政副處長:王曉晨。
(八)納稅服務處。
組織實施全省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調解;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承辦稅法宣傳工作;貫徹落實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處長:何自金副處長:張莉萍。
(九)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行政審批處)。
負責全省地方稅收綜合性徵收管理,擬訂徵收管理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案;擬訂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實施稅源監控和管理,開展納稅評估;負責地方稅收發票管理;負責省政務服務中心地稅視窗的管理工作,牽頭承辦地方稅務行政審批工作。
處長:張海副處長:曾正祥、吳紅燕。
(十)收入規劃核算處。
編制全省地方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並監督執行;參與起草全省稅費款征繳和退庫制度,監督檢查稅費款征繳和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管理稅收票證和稅收數據;負責稅收統計工作。
處長:王捷副處長:王永東。
(十一)財務管理處。
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擬訂全省地稅系統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編制、審核、彙編地稅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領撥。
處長:曾鍵副處長:吳莉、王育。
(十二)人事處。
負責地稅系統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稅系統機構編制工作;擬訂地稅系統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處長:黃剛才副處長:胡學禮、袁志。
(十三)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全省地稅系統離退休人員工作。
副處長:包善玉(主持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其辦事機構由省地稅局黨組按照省委規定設定,並掛基層工作處牌子。
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董放明。

領導介紹

局長

劉曉華(黨組書記局長)
劉曉華(黨組書記、局長)劉曉華(黨組書記、局長)
劉曉華,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四川綿陽人,中共黨員。1976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現任四川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其他局領導

其他事項

(一)稅政管理的職責分工。根據國家授權,財政廳會同省地稅局提出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財政廳組織起草省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規章草案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省地稅局具體起草省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規章草案並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建議,由財政廳組織審議後與省地稅局共同上報和下發。省地稅局負責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廳備案。
(二)所屬稅務徵收、稽查直屬機構、事業單位及省以下地方稅務機構的設定、職責和編制等事項另行規定。

聯繫地址

地 址:成都市臨江東路2號
郵 編:6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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