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政策;組織實施科技和工業信息化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綜合管理全縣科技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和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攻關、科技示範、科技成果推廣、科技扶貧、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和產業化發展等科技計畫;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申報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工業、農業與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組織技術出口、引進、消化和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批科技貿易機構,指導全縣民營科技工作;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鄉(鎮)的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各行業的科技進步;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推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科技產業發展工作、全縣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歸口管理技術市場、負責科技綜合統計、科技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及科學普及工作。
(三)提出科技和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獎勵兌現;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依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和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在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五)監測分析工業、中小企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六)負責推進全縣企業技術改造工作,引導技術改造資金投向,淘汰落後工藝和產能;負責全縣企業技改項目的考察、登記備案;負責組織享受國家、省、市、縣優惠政策項目的確認工作。
(七)推進工業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八)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幹部配備和職工人事檔案管理,組織擬訂、實施所屬企業改革方案,推進企業改制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為重點工業企業服務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支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著力協調最佳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十)承擔全縣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承擔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一)擬訂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清潔生產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宣傳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能單位貫徹執行;監督檢查用能單位遵守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法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依法處理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節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
(十二)研究制訂全縣電力行業結構、供應、布局和規劃,協調全縣電力設施建設;承擔電力行政管理職能,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三)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的發展,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十四)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全縣全民創業工作,組織實施創業企業的扶持、培育工作。
(十五)推進全縣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進無線寬頻城市建設等相關工作。組織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基地建設,負責軟體企業認定和軟體產品登記;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
(十六)落實人才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圍繞產業需求擬訂人才政策。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承擔文電、機要、檔案、督查、政務公開、保密、保衛、扶貧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等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部署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並組織實施;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普法、依法治縣等相關工作;承擔綜治、維穩、信訪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資源科。負責落實全縣人才政策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改制企業的人事和勞動工資、職工調配、保險福利、離退休審批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科技推進科。負責編制全縣科技事業發展規劃,編制科技計畫,擬訂科技發展支持政策;負責科技綜合統計、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負責省市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論證、立項、實施和跟蹤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科技促進現代農業與社會發展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依靠科技促進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負責科技下鄉和科技特派員(團)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章,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工程中心、技術中心申報工作,指導和協調科技入園等相關工作。負責國家和省、市重點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新產品研發創新、產業技術創新升級、區域品牌建設等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承擔全縣工業產業發展促進工作;組織全縣工業企業的基礎性建檔工作,研究制訂產業發展戰略,負責編制全縣工業產業發展、工業產業布局規劃工作,監測分析產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推動行業結構、布局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負責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生產電力的計畫、分配、節約與巨觀調控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指導工作;承擔與各產業基地(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負責全縣工業企業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各行業組織的指導、協調工作。
負責落實省市關於醫療器械產業的相關政策;擬訂全縣醫療器械產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全縣醫療器械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醫療器械產業基地的項目落戶、服務平台建設、企業培育、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等工作。
(五)工業投資科。負責全縣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備案、審批及需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項目的確認工作;負責全縣企業的技術改進、技術開發、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運用;承辦全縣企業技改項目的考察、技改報告的備案等事宜,負責製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的建設。承擔全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招商項目庫的建設;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的推進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縣重大工業投資項目、重點企業建設推進和發展的協調工作。
(六)經濟運行科。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協調有關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參與編制全縣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中、長期規劃,擬定和實施縣工業生產年度計畫及其調控方案。負責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綜合分析、監控;監測、分析和調節工業經濟運行的速度、效益和質量;負責協調處理工業經濟運行中存在的重大困難和問題;負責制定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經濟發展目標;負責全縣工業考評工作;編制規模以上工業經濟主要技術指標的統計和上報發布工作;負責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的主要經濟指標的統計和上報發布工作。
(七)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承擔全縣工業企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負責對工業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改造項目和資源消耗項目的初審工作;依法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行為。組織協調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
(八)中小企業科。擬訂全縣中小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和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組織落實推動全縣全民創業工作;組織實施創業企業的扶持、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工作;負責創業項目和成長型企業項目的報批工作。負責推動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對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進行業務指導;受理企業的投訴、舉報,最佳化發展環境;負責及時、完整、準確上報各種報表;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信息化推進科。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總體規劃;指導全縣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三網”融合,推進無線寬頻城市建設;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基地建設,負責軟體企業認定和軟體產品登記相關工作,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財務科。承擔本部門財務管理和財產登記工作。負責下屬單位和改制企業的財務審核工作;負責全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內扶持資金的管理和兌現工作。
人員編制
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工勤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12名。
現任領導
局長:陳 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