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監察委員會

進賢縣監察委員會

進賢縣監察委員會是由進賢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進賢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2日是進賢縣監察體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日子。
進賢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進賢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上午9時,縣委副書記丁俊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主任鄒敏琴共同為進賢縣監察委員會揭牌。
縣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成員,縣紀委監委班子成員,縣紀委監委機關各室、各紀工委負責人參加了此次掛牌成立儀式,共同見證了這個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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