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收

進口代收是指進口方銀行受出口方銀行的委託,向付款人(即進口方)提示憑以付款的單據,要求其付款或承兌的一種結算方式。即我行收到境外托收行寄交的商業單據後,向進口商提示,要求其付款或承兌贖單的一種結算業務。進口代收業務的關係人有委託人,托收行,代收行及付款人。按照放單方式分為: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口代收
業務簡介,操作流程,典型案例,主要問題,

業務簡介

商業銀行根據出口方銀行(托收行)的委託,向進口商(付款人)提示單據,並要求其憑單付款或承兌,並將收到的款項支付給托收行。

操作流程

1.進口商在我行通知來單情況後,及時辦理贖單手續。
2.進口商向我行提供進出口契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
3. 辦理購匯、付匯手續。
選擇銀行
1. 我行有遍布全國的經營機構,能為進口商提供滿意的代收服務。
2. 我行保證嚴格按照國際慣例和托收行的指示向付款人交單
3. 付款人付款後,我行保證按托收行的指示及時對外付匯
產品特點
1、無需銀行授信,付款依賴客戶的商業信用。
2、費用低廉,節約成本。
3、到貨贖單,降低貿易風險;
業務流程
1、我行收到托收銀行寄來的全套商業單據,與寄單面函審核一致後,按托收行指示通知客戶(進口商)付款或承兌。
2、客戶向我行提交加蓋公章的《進口代收單據付款/承兌通知書》,表明付款或承兌;如系付款,還需提交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進口付匯單位名錄查驗聯及購匯申請書(如需)。
3、我行辦理售、付匯或承兌手續後,將單據釋放給客戶用於提貨。
4、若客戶不予付款或承兌,需提交加蓋公章的《進口代收單據付款/承兌通知書》表明拒絕付款或承兌,由我行代為保管單據並與托收行聯繫。

典型案例

我行收到托收行德意志銀行寄來的單據及托收委託書,委託我行以D/P方式向進口商A公司代收進口款項500萬美元。我行對來單及委託書內容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後,通知A公司來單情況,要求其付款贖單。我行對A公司的付匯資格審核無誤後,按國家外管規定為其辦理售匯手續。最後,我行按德意志銀行的指示對外付款,同時放單給A公司。

主要問題

客戶關心的主要問題
1. 問:工行向進口商(付款人)交單的條件是什麼?
答:我行作為代收行是嚴格按照托收行的指示和國際慣例來辦理交單的。若托收行指示D/A方式,則在付款人有效承兌的條件下向付款人交單;若托收行指示D/P方式,則在付款人辦妥付款手續的條件下向其交單。
2. 問:工行對付款人的付匯審查包括哪些內容?
答:付款人應具有進出口業務經營權,並在當地外管局發布的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內,或持有外管局核准的進口付匯備案表;還須對付款人提供的進口契約、進口付匯核銷單等檔案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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