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單位進口貨物報關後一個月內未辦理進口付匯核銷報審手續的付匯業務。
企業如因客觀原因或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無法核銷,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會將其進口付匯逾期未核銷數據從日常監管資料庫轉移到特殊監管資料庫中,不計入外匯局對企業的日常監管。
進口單位進口貨物報關後一個月內未辦理進口付匯核銷報審手續的付匯業務。 企業如因客觀原因或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無法核銷,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會將其進口付匯逾期未...
《進口付匯核銷管理暫行辦法》在1994.07.11由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 對無故逾期未核銷及違反進口付匯核銷規定的,外匯指定銀行應當及時催辦並報外匯管理部門,由...
對於逾期未核銷業務,進口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核銷且無正當理由的,外匯局按規定予以處罰或做進口付匯備查處理。五、進口核銷改革是推進貿易便利化的重大舉措,試點...
第二條 “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以下簡稱進口核銷單)系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監製、保管和發放,進口單位和銀行填寫,銀行憑以為進口單位辦理貿易進口項下的進口...
3、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4、進出口收付匯逾期未核銷行為處理暫行辦法5、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管理暫行辦法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現行法規中沒有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