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許可證制

進出口許可證制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非關稅壁壘措施。包括兩層含義: 一是凡要求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廠商應按政府規定向政府機關或有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二是進出口的貨物要取得政府的許可。進出口許可證是進出口商品的證明檔案,其實施範圍體現在商品、價格、支付方式、貿易方式、地區等五方面。在商品方面,各國主要對若干重要的即對國際市場影響較大的或價格敏感性商品、國內缺乏和對國計民生有影響的商品、發展民族工業實行進口替代的商品、實行進出口配額的商品、為履行國際義務而限制出口的商品、軍火的進出口、高科技和專利發明、能源、嚴格控制的特殊物資、採取經濟制裁限制進出口的某些商品等10種商品實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在價格方面,對一些競爭劇烈的商品規定最低限價並實行進出口許可證。支付方式上,限制使用某些支付方式。如英國規定出口後半年內必須收匯,超過半年的要經許可。日本規定延期付款一定要經許可。在貿易方式方面,限制或禁止某些對國家或地區經濟不利的貿易方式的採用。如日本對加工貿易、寄售貿易、易貨貿易規定要申請個別許可證。在地區方面,限制或禁止對某些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

進出口許可證制
拼音:
解釋:
政府管制進出口貿易的常用措施之一。即商品的進出口須先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證明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品名、規格、國別、總值、貿易方式及支付方式等。用以調節國際收支和保護本國的工農業生產,並配合貫徹國家對外經貿、外交政策。
進出口許可證制 拼音: 解釋: 政府管制進出口貿易的常用措施之一。即商品的進出口須先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證明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品名、規格、國別、總值、貿易方式及支付方式等。用以調節國際收支和保護本國的工農業生產,並配合貫徹國家對外經貿、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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