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家用和類似用途照明開關檢驗規程

進出口家用和類似用途照明開關檢驗規程

《進出口家用和類似用途照明開關檢驗規程(SN/T 1369-2004)》內容簡介:本標準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並歸口。本標準系首次發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2004-06-01發布,2004-12-01實施。

基本介紹

  • 書名:進出口家用和類似用途照明開關檢驗規程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出版日期:2004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5810
  • 外文名: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 Light Switch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進出口家用和類似用途照明開關檢驗規程(SN/T 1369-2004)》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4抽樣
4.1抽樣條件
報檢單位必須提交產品有效合格的型式試驗報告和檢驗批的檢驗合格報告。
4.2抽樣方案
4.2.1型式試驗
器具開關和牆壁開關抽樣數量分別按GB 15092.1-2000第5.5和GB 16915.1-1997第5.4要求抽取。
4.2.2交收檢驗
4.2.2.1交收檢驗的開箱數按檢驗批總箱數,根據GB 2828正常檢查一次抽樣方案,特殊檢查水平S-4抽取。
4.2.2.2樣品數量按GB/T 2828.1正常檢查一次抽樣方案,特殊檢查水平S-4確定,並從4.2.2.1確定的開箱數中抽取。
4.2.2.3合格質量水平(AQL)
A類不合格品不允許出現;
B類不合格品AQL值為2.5;
C類不合格品AQL值為6.0。
4.2.2.4檢查的嚴格度按GB/T 2828.1轉移規則。
4.3抽樣方法
從檢驗批中隨機抽取。
5檢驗
5.1檢驗分類
檢驗分交收檢驗和型式試驗。
5.2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
5.2.1交收檢驗
交收檢驗檢驗項目、檢驗內容、技術要求、不合格分類和檢驗方法見表1。
5.2.2型式試驗
器具開關和牆壁開關的型式試驗檢驗項目、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分別按GB 15092. 1-2000和GB 16915.1-1997的有關規定進行。
5.3檢驗結果的判定
5.3.1型式試驗結果的判定
器具開關和牆壁開關分別按GB 15092.1-2000第5.7和GB 16915.1-1997第5.5的規定判定。
5.3.2交收檢驗結果的判定
根據檢驗結果統計,若交收檢驗出現A類不合格品,則判定該批交收檢驗不合格。若交收檢驗的B類和C類不合格品數均小於或等於相應的合格判定數Ac,則判定該批交收檢驗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6不合格的處置
6.1出口不合格的處置
6.1.1對於合格批,必須把該批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替換成合格品。
6.1.2判為不合格的檢驗批,經返工合格後,允許再申請檢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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