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Haizhou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Lianyungang Ci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報送發布的公文,起草區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四)辦理和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以及其它地區傳送區政府的公文。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向區政府請示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決定事項以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七)負責市人大、市政協和區人大、區政協交辦區政府的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鎮(街道)、開發區和區政府各部門的承辦情況。
(八)負責向上級報送重要政務信息;組織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區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推進、協調、指導、監督全區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府入口網站、政務新媒體工作。
(十)根據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組織或參與全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與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十一)指導全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區政府外事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負責辦公室有關檔案、總結、計畫的起草工作;負責文電收發、登記、分辦和傳遞、催辦工作;負責印鑑管理、公文核稿、電報辦理、保密、檔案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指導鎮(街道)、開發區和各部門文電處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績效考核、老幹部工作;負責勞動工資、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辦公自動化OA系統管理、運行保障和網路安全保密工作。
(二)秘書二科。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主要領導同志召開的專題會、座談會的組織和紀要整理工作,組織協調以區政府名義召開並由區政府辦公室承辦的全區性會議會務工作;負責辦公室主任會議會務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黨總支工作。
(三)綜合一科。負責發展改革、財政、工業、服務業、農業、環保、科技等方面工作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辦公室的值班值守工作;負責辦理出國批件、外事等方面的聯繫工作;承辦區領導的出訪活動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
(四)綜合二科。負責城建、城管、民生、公安等方面工作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五)研究室。組織開展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定期分析經濟運行動態和趨勢,及時提供經濟社會發展分析材料;適時開展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對策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參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承擔區政府重要會議檔案、區政府主要領導講話稿起草工作;負責定期收集、分析經濟社會發展動態信息及其他市區政策動態,及時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諮詢服務;負責區政府顧問和有關專家建言獻策、參政諮詢的組織、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政務督查科。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負責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分解和督查工作;擬訂區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負責做好區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向區人大報告工作,協調組織市、區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信息科。承辦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信息體系建設及考核評比工作。負責收集、反饋、處理政務信息和有關網路媒體信息;負責向上級部門報送政務信息,負責區級政務信息的編輯、傳送工作;負責區領導在政務信息上批示辦理和督查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的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區政府有關活動的新聞報導;負責與黨委宣傳、網信、新聞部門新聞報導、新聞發布工作的溝通協調。
(八)機關事務管理科。負責擬定全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推進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區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權屬、調劑置換、購置租用、處置利用、維修審批等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推進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平台化、標識化、信息化管理,按規定負責區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標準、配備和處置管理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擔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區級機關資產管理工作,擬定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機關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處置工作,承擔區級機關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等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區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協同有關單位做好區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服務工作;承擔指定範圍的區級領導及有關服務對象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區行政中心等區級機關集中辦公區運行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1名。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權力事項按《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權力清單》執行,在《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