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民防局

連雲港市民防局

連雲港市民防局是連雲港市人民政府主管連雲港防空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民防局
  • 上級單位:連雲港市人民政府
歷史沿革,主要職能,

歷史沿革

1953年11月28日新海連(原稱)市委決定成立市人民防空委員會,人防委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防空科。
1958年至1961年期間人防組織機構撤銷。
1962年7月成立連雲港市人防委員會,“文化大革命”初期人防工作中斷。
1969年6月批准成立“連雲港市戰備領導小組”,下設防空辦公室。
1974年11月市人民防空領導小組辦公室列入市革委會正式編制,作為部、委、辦一級機構。
1979年9月更名為“江蘇省連雲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1980年2月更名為“連雲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
1982年5月更名為“連雲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1996年1月 “連雲港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成立,市人防辦同時為國動委辦事機構。
1999年市人防辦“兼容”田灣核電站場外應急救援工作。
2001年成立“連雲港市核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市人防辦。
2004年市人防辦增掛“連雲港市民防辦”牌子,2006年更名為“連雲港市民防局”。
2010年市人防辦更名為“連雲港市民防局”,掛“連雲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2019年1月20日,連雲港市民防局主要職能併入新組建的連雲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連雲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連雲港市民防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制訂有關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
(三)負責制訂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制訂民眾防空組織訓練大綱,組織訓練人民防空專業隊伍。
(五)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指揮通信及警報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指導各類人防工程和實施、設備的開發利用;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和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有關要求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負責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九)負責市委、市人民政府指揮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戰時組織城市人民開展防空襲鬥爭。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人防辦交辦的其它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